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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帮人应急,借条竟成 “废纸”?

2025年12月03日 15:11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日常生活中,谁还没遇到过朋友张口借钱的情况?有人想着帮人一把,却没承想自己的 “好心” 竟踩了法律红线。用信用卡套现的钱出借,即便手握借条,不仅约定的利息拿不到,本金核算也得按规矩来!这起案例,一定要转发给身边人提个醒。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经表兄牵线,方某向王某提出借2万元周转。王某没多想,直接用信用卡刷卡的方式,把2万元转给了方某。当天,方某写下借条,承诺于2024年1月5日前还清,双方还口头说好每月给800元利息。可约定的还款日到了,方某却没按时还钱,只零零散散地还了6800元。王某催了好几个月都没结果,只好拿着借条和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要求方某还本金2万元加1600元的逾期利息。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出借资金是信用卡套现得来。信用卡套现出借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双方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按借款日的一年期LPR(3.35%),核算出该笔借款从借款日到起诉日的资金占用费是587元。方某已向王某偿还6800元,从这6800元中优先扣除587元资金占用费后,剩余的6213元用于冲抵借款本金,最终认定方某尚欠王某本金13787元。至于从起诉日到实际还款日这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则继续按借款日的一年期LPR计算。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方某向原告王某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3787元及后续资金占用费。

  法官提醒

  1.资金来源绝对不能“踩雷”:信用卡套现、银行贷款转借、套取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出借,这些行为不仅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约定的高利息拿不到,还可能让本金核算受影响,若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且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标准,更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等刑事责任。

  2.口头约定不如“白纸黑字”:本案中双方口头约定月息800元(年利率远超法定上限),即便合同有效也不会被支持。建议借贷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本金、还款时间、利息(不超过LPR的4倍),转账记录、借条都要留存好。

  3.别因“面子”忽略风险:借钱给朋友前,不仅要了解对方还款能力,更要确认自己的资金是自有合法资金,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法律保护。


  来源: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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