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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职集中办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

2023年08月01日 16:14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了解有关生产情况,并接受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我愿意在报纸上公开向消费者们赔礼道歉……”近日,由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公开审判。庭审中,被告人吴某当庭承诺。

  近年来,月湖区检察院以江西省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在设区市内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为抓手,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链条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认真开展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关键证据,强化证据证明效力,达到较好办案效果。如办理的吴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嫌疑人吴某从2019年9月至2022年11月,在贵州省铜仁市以电话推销、物流发货等方式,销售假冒国内知名品牌白酒。该院在立、破案阶段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前往售假源头贵州省铜仁市,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23年3月,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对收集的相关书证与电子证据进行了数据比对,有效确定销售金额并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6月21日,该案公开宣判,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该院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托“4·26”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依法对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各被告人在权威媒体上公开向公众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发布警示公告。如,倪某某、艾某某等1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案中,15名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自愿在《法治日报》上先予履行了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及发布警示公告的民事责任。为了预防再犯罪,刑事办案检察官依法对行为人提出从业禁止的意见。2022年以来,该院已对17名被告人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判决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3-5 年内禁止从事相关职业,为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从业禁止起到示范作用。

  办案检察官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物流快递行业管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寄递行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加大对寄递酒水、书刊、电子音像制品等的检查力度,增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侵权商品流入社会。该院还组织寄递行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治理行业问题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办理涉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12件41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联合区相关单位集中销毁涉及食品、酒水、化妆品等6大类70多个品种的假冒侵权商品。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黄银和 夏翠霞)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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