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鹰潭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市人大机关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三、将《宪法》《民法典》《立法法》《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鹰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纳入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四、结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普法工作.
1.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
3.检查我市关于《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
4.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起草及审议《鹰潭市爱国卫生条例》;
6.调研《鹰潭市物流产业促进条例》《鹰潭市耕地污染防治条例》《鹰潭市花桥水库水质保护条例》。
五、组织开展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宣传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和换届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
4.将《宪法》《民法典》《立法法》等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
5.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六、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督促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强法律援助、案例宣传等。
七、按照相关要求,政务公务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协机关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继续宣传普及《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政协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制定鹰潭市政协机关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机关内部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五法四条例一办法”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杨亮太秘书长亲自部署、督办政协机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5.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加大对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委员、机关干部职工培训范围内,做到全员覆盖,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等,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扩大法律社会知晓率。
8.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市政协机关履行职能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政协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0.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积极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资料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总》《公务员管理法规文件汇编》,通过发放资料、门户网站宣传等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进行解读释明,有效落实普法责任。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将法律规章的学习严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部务会、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每日一读·微课堂”为载体,并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对参训干部进行普法培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5.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部机关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6.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部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引导组工干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9.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发放资料、门户网站宣传等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进行解读释明,有效落实普法责任。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委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委机关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特点,协调推动建设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命名“鹰潭市廉洁教育基地”,打造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生动课堂。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统战部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结合统战、民宗工作职能特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2、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统战、民宗工作计划,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统战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统战、民宗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依法管理民宗事务需要,制定市委统战部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市委统战部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统战民宗政策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三支队伍”专题培训,将统战、民宗政策法规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宣传屏、网站、微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统战、民宗政策法规,扩大统战、民宗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9、注重在依法管理民宗事务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管理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具有统战、民宗工作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统战、民宗系统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3、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地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通过发放资料、门户网站宣传等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进行解读释明,有效落实普法责任。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委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委机关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平安建设宣传月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法官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大主动向群众普法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根据人员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院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责任部门:政治部
3、根据全市法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并在官网公布。
责任部门:政治部
4、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5、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政治部
6、根据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认真总结本院“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责任部门:政治部
7、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推进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部门:民一庭
8、坚持常态化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围绕禁毒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日、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自主或配合其他国家机关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9、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责任部门:民二庭
10、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部门:刑二庭
11、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深化依法治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刑一庭
12、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刑一庭
13、组织本单位干警参加各类“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14、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法院干警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部门:政治部
15、坚持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各个环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办案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责任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16、大力开展裁判法律文书说理,促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人民法院的办案行为和所作决定的事实、法律、政策依据,依法做好裁判文书上网相关工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17、推进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司法办案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18、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公益保护。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19、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强化典型案例对以案释法工作的规范指导。
责任部门:研究室
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大主动向群众普法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根据人员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院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院普法办挂院政治工作综合处,分管领导为刘秋有,工作人员为政治工作综合处全体人员。各部门设一名联络员。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3.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4.制定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检察工作网公布。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5.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落实新晋升领导干部、新入额检察官和新入职检察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
6.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推进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主体:第五检察部
7.坚持常态化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围绕6.26禁毒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日、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自主或配合其他国家机关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8.组织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宣讲活动进社区;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主体:第三检察部、维权办
9.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深化依法治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主体:第一检察部
10.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
责任主体:机关党委
11.组织本单位干警参加各类“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责任主体:各承担责任的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12.把法治教育纳入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主体:干部人事处
13.坚持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各个环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办案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14.大力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促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人民检察院的办案行为和所作决定的事实、法律、政策依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15.推进检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司法办案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16.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公益保护。
责任主体:第六检察部牵头,各部门落实
17.利用检务公开、检察建议、听证、新闻发布会、座谈会、辅导班等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实现办案过程、检察工作全程普法。每人不少于1次。
责任主体:机关各内设机构、检察室、事业单位
18.安排检察业务骨干和法学专家等赴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讲授法治课,在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关等设置法治宣传栏,开展认罪认罚制度普法宣讲,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法律素养,防止再次犯罪。
责任主体:第四检察部
19.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健全完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强化典型案例对以案释法工作的规范指导。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20.围绕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英雄烈士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编发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各业务部门结合办案,每人每年向院政治工作综合处提交2份普法案例稿件。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21.做好2023年度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轮流到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安排,让青年干警在中心和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接受来信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并主动进行普法宣讲。同时,在服务中心摆放普法读物或利用电子屏供来访群众阅读和观看。
责任主体:综合业务部
22.利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子屏幕、宣传栏、两微一端、简报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履行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主体:办公室、政治工作综合处、综合业务部
23.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设立以案释法专栏,结合具体案例或各类宣传节点专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牵头,各部门落实
24.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责任主体:办公室
25.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依托教育基地开展面向学生、面向家长、面向老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第一检察部
26.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鹰潭特色和检察特点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和全市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加强对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和“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宣传产品的推广。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牵头,各部门落实
27.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牵头,各部门落实
市委政研室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重点推广《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政研室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挂点联系城市创建工作社区及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根据城市创建工作、平安建设活动等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5.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简报等,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7.突出政研特色。充分利用《鹰潭通讯》《决策参考》《改革工作简报》等平台优势,继续宣传推广我市法治鹰潭建设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市法治鹰潭建设工作的交流学习。利用好与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对接日常工作的机会,积极主动地把我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向上传送汇报,提升我市的形象和影响力。
市委编办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2. 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编办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根据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谋划实施,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3.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根据城市创建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简报等,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市委信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信访局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挂点联系城市创建工作社区及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根据城市创建工作、平安建设活动等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5.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简报等,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市委保密机要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保密机要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期间的普法工作。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4.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列入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5.认真落实“百万网民学保密法”专场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市干部职工、群众学习保密法律法规。
6.加强重点涉密部门保密教育培训。开展保密知识讲座,强化重点涉密部门保密防范意识。
7.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在电视台、高铁站、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地播放保密公益片。组织开展保密法、密码法的宣传活动,使保密法、密码法进机关、进社区,扩大保密法、密码法的社会知晓率。
8.组织全市保密干部、机要密码干部深入学习保密法、密码法知识,参加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做到依法治市,依法行政。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持续深入抓好党章学习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4.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老干部局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开展年度“法律七进”活动。
5.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规定》的实施细则,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6.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在老干部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和年终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强化机关干部经常性学习,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重点加强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着力提升老干部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8.依托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两个阵地,通过组织文体活动、课堂教育、播放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做好离退休干部政策法规解读、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全市广大离退休干部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干部工作政策相关法律法规。
9.充分发挥市关工委等涉老组织桥梁作用,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组建五老法治宣传队伍,整合专兼职普法人员和红色讲师团、老干部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0.针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制定改进相关法律提供参考。我局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11.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市委党校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宪法、民法典等。
2.充分利用好校委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制度、全校党员会和全校教职工大会等学习平台。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教职工学法经常化。
3.抓好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列为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加强法治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时效性。
4.抓好各项法律考试,用法律考试的优异成绩来检验普法成效。重点抓好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和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竞赛活动。
5.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利用好宣传栏、校园网站、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党史研究室规划和工作计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室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室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本室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室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室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室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接受法律教育。
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室工作特点,深入推进后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迹)评选活动,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0、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发改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精准对标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鹰潭。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发改委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最新领导分工调整市发改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3.围绕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放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等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官网设置专栏科、新媒体、普宣传月等活动载体,切实加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尊重和保障各方权益,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观念。
4.按照《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市发改委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和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时推送党纪党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条文、法律知识问答、法治典型案例、法治微电影等法治信息,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5.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6.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积极组织本委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充分利用本委宣传栏、网站、微信等,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
9.开展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
10.推进政务公开,将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的除外)。
11.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培训班,着力提升发改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法治素养。
市教育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全市教育系统培训重点内容,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各地各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依法治教工作实效。
2.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普法责任,鼓励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助力增强法治意识。
3、切实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民法典、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落实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将宪法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基础工程,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敬礼宪法环节,认真组织好2023年“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第 52号令《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在全市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围绕当前校园违法犯罪的主要类型开展专项研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助力增强学校法治教育实效。
5.突出宣传民法典。组织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运用好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民法典知识竞赛等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典”到全市师生的身边、心里。
6.不断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律素养。健全落实全体教师学法制度,健全教师和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等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教师自觉抵制和摒弃学术不端、违规补课、违规招生等行为,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
7.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认真组织开展好 2023 年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
8.加强法治教育的宣传。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9.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定期坐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涉法事项的处理和法治宣传教育。
10.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普法。在全市教育系统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系列宣讲,建好用好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大学生普法志愿服务站,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公益普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力开展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市科技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市科技局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科技局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市科技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市科技局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市科技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市科技局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市科技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市科技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市科技局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市科技局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市科技局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注重在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市科技局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工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我局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我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我局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我局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我局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我局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公安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2023年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谋划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根据领导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鹰潭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强化宣传教育,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本单位民警、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组织民警参加“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
7、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法治素养。结合2023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把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培训、警务科技应用、适岗技能训练和群众工作能力训练作为全警的基本训练内容,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养。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9、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出台《鹰潭市公安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办法》,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0、注重在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3、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促进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14、积极完成鹰潭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民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民政局工作计划,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市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整合全局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民政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法律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民政领域的法规政策,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民政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民政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司法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民树立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3、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普及“五法四条例一办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着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顿教育,加强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普法骨干业务水平。
7、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8、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加强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机关干部每年至少一次旁听庭审活动;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民政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法律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民政领域的法规政策,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系统)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市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作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目录,采取培训会的方式进行解读释明,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财政局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大力提升财政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将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宣传栏、网站、微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9、注重在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法律微视频等法治文化活动。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本单位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3、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普法讲师团。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强化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2、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网上考法等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3、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增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知识比重,保证法治培训时间和效果。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形式,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坚持和完善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4、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广泛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中,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5、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要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并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6、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在处理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负面社会舆情的案件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过程中,要重点进行释法说理,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各类调解组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充分利用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7、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生物多样性”“6.5环境日”“6.15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和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宣传2023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计划,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执法监察支队长为普法工作分管领导、法规科为普法工作牵头部门,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自然资源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市自然资源局重要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的研究讨论,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听证和重大涉法事件,代理诉讼等工作,邀请法律顾问为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授课。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应自然资源局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自然资源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抓好重要时日法治宣传活动,尤其是“3.19” 矿法宣传日、“4.22” 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等,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集中咨询服务活动,扩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过程、依据、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自然资源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7〕56号)推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责、紧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紧扣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编制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走向深入,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制定本部门(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和服务全过程。(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三)加强局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四)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共性普法责任
(五)落实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等重要论述。把宪法、民法典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办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六)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七)落实《党委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和管理风险。(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八)履行社会普法责任。积极参与全国、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规定,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九)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活动。(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积极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部门(系统)德法共建活动。(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一)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建管督查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三、个性普法责任
(十二)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切实加强面向建筑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建筑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管督查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管督查科负责)
(十四)加强燃气法治宣传,推动燃气企业依法经营,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城建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六)开展物业管理法治宣传,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合法权益。(房地产监管科负责)
(十七)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推动监管企业依法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房地产监管科负责)
(十八)加强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法治宣传,维护我市公民合法权益。(住房保障科负责)
(十九)贯彻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的,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征收办负责)
市文广新旅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文旅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全市文广新旅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文旅强市、推进“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2.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文广新旅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文旅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将法治文旅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广新旅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把局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牵头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广新旅日常工作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主要采取网上(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或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年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法规科、执法支队,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4.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和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江西省旅游条例》《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法规科、市场和资源开发科、市博物馆、市文化馆,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5.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在文广新旅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咨询、监督、服务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牵头单位: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6.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建立覆盖市、县(景区)两级的文化和旅游诚信退赔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以及旅游包车、旅游景区等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欺客宰客、恶性竞争、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市县两级联动,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明察暗访工作机制,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场和资源开发科、执法支队,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7.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的宪法法律意识。(牵头单位: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整理地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积极推动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品牌化的法治文化服务项目。指导各地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牵头单位:文化艺术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9.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宪法法律、党规党章、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并积极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将考核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文旅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对照工作要点的任务内容,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在12月底前,将法治文旅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局法规科。
市城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我局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我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我局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我局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我局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我局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人社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普及“五法四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重点推广《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继续学习《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和一线窗口人员。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提升我局执法队员执法水平,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化建设。
四、普法计划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学习研究劳动法、社保法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明确普法工作的领导分工、职责要求,引导督促分管领导、科室干部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4.将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等内容,开展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市级赛,加强人社系统“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5.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6.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7.大力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建设,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人社政策进基层活动,将惠企政策送上门,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公共服务服务“好差评”。
8.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依法根治欠薪措施办法,巩固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有效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9.深入实施稳就业攻坚、护航、展翅等专项行动,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担保创贷等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工,积极宣传好就业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年度推进方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基础作用,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10.加大社保法宣传,贯彻国家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总体方案,对接降低(减免)社保费、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改革举措。
11.开展人社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利用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扩大各种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市林业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切实加强林业部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和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制定系统学习计划,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
2.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林业普法工作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林业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持续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5.深入学习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林业保护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森林防火期等重要节点,加强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森林防火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6.加强林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在林业官网、公众号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开设法律法规查询、普法案例解读等模块,利用政民服务栏目及时解答市民疑问,充分利用林业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林业法治文化的社会知晓率。(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重点抓好涉林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持续提升林业依法治理水平
7.加强林业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培训讲座、江西网络干部学院平台等方式,积极组织学习《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等新近出台林业地方性法规。(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8.落实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推动林业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常态化。(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9.持续推进执法队伍普法学习。继续加强 《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注重在执法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10.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积极借助“互联网+”技术,利用各类新媒体新技术,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群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切实做好普法基础工作的组织保障
11.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实施工作,认真完成2023年普法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立普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2.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法宣阵地建设和保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组织机构成员,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
13.完善法治宣传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发现和推广普法宣传典型,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市水利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我局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制定2023年度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4、加强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局领导干部宣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安排每个局领导干部讲授一次法治课。
5、签订本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7、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建设水法治文化公园,提升民众法治文化素养,增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9、充分利用本单位led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党校、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10、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1、积极完成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和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宣传2023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和工作计划,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左斌祥为普法工作分管领导、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为普法工作责任部门,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市应急管理局重要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的研究讨论,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听证和重大涉法事件,代理诉讼等工作,邀请法律顾问为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授课。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应急管理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执法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审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市普法办2023年度的统一部署,重点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宣传普及《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专业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2.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审计局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普法工作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及时购买普法学习资料,配备相关设备,确保学习顺利开展。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相关科室狠抓落实,明确人财物保障。
5.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局科以上领导干部、其他干部职工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组织普法骨干培训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针对审计组远离机关,长期外出审计的实际,以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为依托,不定期的组织参审人员法律学习会,及时学习审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8.加强审计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鹰潭审计微信公众号、清风审计微信群,宣传审计法和审计机关学法用法、依法审计等情况,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审计法颁布日,在局机关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9.开展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安排对各区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质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进行整改。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10.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将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11.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依托审计组利用进点会、座谈会、审计回访等时机,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使其了解自身在审计过程中拥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
12.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推动依法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和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
14.加强审计行政工作职能宣传。提升审计宣传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加大审计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统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重点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
2、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召开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议,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利用各专业召开的业务培训会议,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同时,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扩大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
9、继续坚持以案释法。
10、向社会公开本年度统计执法案件。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依法公开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12、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我市统计执法队伍。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2023年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宣传普及民法典;加强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两会精神,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各类扶贫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市乡村振兴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市乡村振兴局扶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宣讲等形式,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宪法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
6、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以及2023年普法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2023年普法内容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市乡村振兴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知识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等列入全市各乡镇分管领导、驻村第一党书记、乡村振兴专干培训班的内容,培训人数300余人。
9、充分利用市乡村振兴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10、上一堂热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公开课。
11、积极参加宪法微视频等法治文化活动。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3、推进政务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医疗保障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局干部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整合医疗保障(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按照市要求,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医疗保障领域的法规政策,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0.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医疗保障特点,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供销社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我社宣传栏、微信群、简报等,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
10、注重在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三公经费,招投标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开展法治讲堂等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工作大局,奋发有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
2、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3、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用好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典”亮服务窗口,“典”到群众身边,“典”进群众心里,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5、继续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法治讲座和政务服务大讲堂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证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8、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媒介,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审批服务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9、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公开审批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档案馆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档案馆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市档案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结合馆工作实际,制定市档案馆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依法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成立市档案馆普法志愿者队伍,进社区、挂点帮扶村贫困户,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档案查阅利用窗口、“鹰潭档案”微信公众号、赣政通工作群,结合“6.9国际档案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扩大社会知晓率。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档案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档案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妇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常态化利用妇联公众号、抖音、网站开展《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江西省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治宣传。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妇联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结合“三八”维权周、“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市社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社联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人财物等保障。
2、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5、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大力提升社联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将社联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7、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网站、微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8、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9、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法律微视频等法治文化活动。
1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本单位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2、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普法讲师团。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科协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集中学习和线上推广。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系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系统)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本单位(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系统)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侨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侨法六进、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侨联维权过程中普法、侨胞之家社区普法、微信公众号(工作群)转发涉侨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等涉侨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侨联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市侨联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侨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针对今年侨联重点任务,制定市侨联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鉴于侨联人员少的工作实际,通过参加全省侨联系统培训、全市普法工作培训、网络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挖掘并推荐侨界法律人士及侨联机关干部加入各级普法志愿者队伍或普法讲师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市侨联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侨法宣传角、侨胞之家等载体,“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涉侨法律法规,扩大侨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涉侨调解、侨联维权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侨联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涉侨纠纷调解的过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侨合作”机制,依法保障侨商和侨资侨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侨联工作特点,大力开展具有侨联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残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通过法律讲座等形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年度重点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4.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宪法法律、民法典、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纪党规,每年学习不少于4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5.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结合残疾人各项工作,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纳入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6.以残联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为基础,整合社会法治宣传力量,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7.履行法治宣传责任。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残疾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注重在“代表、管理、服务”残疾人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让残疾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之成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9.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0.利用鹰潭残联微信公众号、官网等网络媒介,设立残疾人法律大讲堂,搭建以案释法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11.从残联实际出发,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全会干部职工、志愿者和会员中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条例》《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普及“五法四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重点推广《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订阅2023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鹰潭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红十字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宣传栏、微博、微信,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红十字会特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动员全会干部职工、志愿者和会员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成立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4、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5、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8、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国资委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
共性普法目录
二十大精神
个性普法目录
公司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
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安全生产法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
普法对象
市国资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市属监管企业全体职工
普法责任落实形式
1.制定委党委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
3.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
4.举办法律讲座;
5.指导市出资监管企业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刘志英
联系电话
6438030
联络员
陈文政
联系电话
6438030
民建市委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建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五法四条例一办法”。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梁东华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孔街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3039
普法联络员:冯响楠
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中县处级干部和“两会”代表、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徐加良(江西华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队伍
组织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建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媒体:民建鹰潭市委会微博、微信公众号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民进市委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进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五法四条例一办法”。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陈嫣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吴后启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3979
普法联络员:官影超
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中县处级干部和“两会”代表、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吴文兆(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进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进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民革市委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革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五法四条例一办法”。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徐双文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熊宁宁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3916
普法联络员:诸丽青
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民革党员中县处级干部和“两会”代表、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潘云清(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民革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革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革鹰潭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民盟市委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盟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五法四条例一办法”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胡梦莉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桂 晴
责任科室:办公室6442225
普法联络员:陈思敏
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盟员中县处级干部和“两会”代表、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薛建园(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盟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盟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盟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农工党市委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农工党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聂玲娜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陈建东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2209
普法联络员:乐琴
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宣传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中县处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市委会机关干部参加“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律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毕军(江西中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组成农工党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农工党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鹰潭在线频道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三学社市委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九三学社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五法四条例一办法”。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3年重点普法内容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舒忠东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潘伟华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2229
普法联络员:方晓明
2023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中县处级干部和“两会”代表、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余素文(江西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九三学社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九三学社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工业控股集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
目录
共性
普法
目录
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共产党章程
民法典
个性普法目录
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宪法
国家安全法
刑法
普法对象
集团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普法责任落实形式
1、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进一步利用工控大讲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5、积极组织公司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
6、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公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8、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9、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任务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吴德昌
电话
6221153
联络员
王思艳
电话
6221153
市委台办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中共鹰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重点
普法
内容
共性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个性内容
《国家安全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
本单位本年度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4月15日、11月 、12月4日
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11月份“精准服务台企月”进台企发放惠台政策宣传资料;
春节、端午、中秋走访慰问台胞台属台商台企,开展涉台普法宣传。
本单位普法平台
微信公众号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胡春芬
责任部门:综合秘书科
联系电话:0701-6446992
普法联络员:吴松美
交通建设投资集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
共性普法目录
党的二十大精神
个性普法目录
公司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
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安全生产法
宪法
公路法
民法典
招标投标法
普法对象
集团及子公司全体职工
普法
责任
落实
形式
1.制定党委学习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
3.举办法律讲座;
4.举办员工法律及合规知识培训
5.指导子公司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张赣斌
联系电话
6446198
联系人
舒淇
联系电话
6693518
驻沪办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强富美优”新鹰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订驻沪办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重点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4、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宣传
5、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二、重点对象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驻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工作措施
1、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开展精准普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全民普法;
2、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公益普法责任;
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
4、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办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本办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本办党组书记按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保障每年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强化财政保障
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4、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
市工商联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成立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4、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5、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8、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作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目录,采取培训会的方式进行解读释明,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住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管理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党的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将住房公积金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金融办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处非条例》和《江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采取培训会的方式解读释明,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金融办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及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系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系统)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单位(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9、注重在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系统)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从本单位(系统)实际出发,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本单位(系统)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3、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鹰潭银保监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栏、宣传栏、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防范非法集资和反电诈宣传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9.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2.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城建投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核心法律法规,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大力实施分类精准普法,严格落实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广泛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求,落实广大员工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多种形式,多样平台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
2.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每一个行政过程中,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
4.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成立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继红
副组长:杨桂琴、吴亚勇、刘强
汪利涛、黄结团、李高明
成 员:李海东、汪家乐、虞梅生、刘斌、周静、黄晓丹、朱文峰、廖拉娜、陈建露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审定各项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普法经费预算,审定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有关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稽核部,李海东兼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各项普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费预算、落实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与公司运营相关法律知识、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普法内容及主题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常识性法律知识、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有关内容、党章党规,以及与公司各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针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广大职工群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讲,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
(五)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精心设计载体,不断推进“法律六进”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特别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工地”、“法律进乡村”活动。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公司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各部门要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根据普法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年党委会研究普法工作不少于1次;专题法治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中心组普法学习不少于2次;全体员工要切实落实网络学法课时,按时参加网络学法用法考试。
(三)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党群部要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普法工作相关信息。
市税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落实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积极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分类学法考试及“百万网民学法律”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
2、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传统手段与新兴媒体并用,线上与线下并重,开展“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 税收服务现代化”系列宣传、开展“十年春风送暖 税收助力发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税法“伴我行”系列税收普法活动、开展“代表委员话税收 畅谈发展新思路”系列活动、“税务蓝点亮微信朋友圈”等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传播矩阵,深入宣传税收法律知识。
3、宣传2023年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专题培训、印制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单等形式,深化宣传解读、加强内外培训,加强咨询解答、实施精准辅导,不断提升和扩大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知晓面”。
4、做好纳税人咨询辅导工作。通过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咨询、发放税法知识读本等方式,结合社会关切和社会热点,举办税收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多角度、分层次开展税收法律、税收政策、税收业务等方面的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
市气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加快推进气象法治建设,按照江西省气象局和市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清单。
1.制定普法目录。明确鹰潭市气象局2023年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行政处罚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2.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健全普法机构。调整“江西省鹰潭市气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及相关科室普法职责。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并印发《江西省鹰潭市气象局 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进一步提高鹰潭市气象部门普法效果。
6.开展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 6次,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7.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开展气象法治培训,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组织举办气象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气象法规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气象法律法规,加强新冠疫情防治法治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
10.建立以案释法常态化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督查,收集、整理气象行政执法案例,并将典型案例发布到 “ 气象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持续加强气象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区(市)气象局因地制宜,利用宣传长廊、宣传板报等方式,加强法治学习阵地和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13.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本单位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江西省气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国有控股集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按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推进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公司蔚然成风。根据《市普法办关于编制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鹰普法办字〔2023〕2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求,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管理、工作全过程,利用多种形式,多样平台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让广大员工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公司员工及领导干部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及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竞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成立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岩
常务副组长:程平兴
副组长:洪火明、饶俊、陈勇
成 员:罗贵平、吴军祥、孙涛、朱非白、陈涛、刘琴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审定各项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普法经费预算,审定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有关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罗贵平兼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各项普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费预算、落实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与公司运营相关法律知识、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普法内容及主题活动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及常识性法律知识、党章党规,以及与公司各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二)坚持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扬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三)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规范深入。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配合做好“七一”前后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组织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用好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民法典知识竞赛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持续开展国家安全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加强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2023年重点普及“五法四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重点推广《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七)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送法进乡村公益普法志愿服务。
(八)严格遵守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司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要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根据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法治学习、全体员工网络学法课时,按时按质参加各类网络学法用法考试。
(三)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总结。综合部要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普法工作相关信息。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1.《宪法》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籍法》《选举法》等宪法相关法;
2.《刑法》《民法典》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3.《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和程序法律法规;
4.党内法规;
5.2023年全市重点普及“五法四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重点推广《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
(二)个性普法内容
学校宣传普及《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学位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西省教师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切实做好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工作。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是全校师生。
三、普法目标
普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在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得到很好落实,促进全校干部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四、行动计划
1.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计划。学校成立、调整和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责任制,实行校长负责制。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普法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学校普法工作。
2.责任目标落实计划。学校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双目标”考核和学校领导工作政绩直接挂钩。并且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3.普法制度落实计划。坚持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4.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制定学法计划,做好学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利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大力宣传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法律宣传教育月、“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
五、制度保障
(一)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学校成立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把“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双目标”考核和学校领导工作绩效直接挂钩,并且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二)严格落实普法相关制度
学校坚持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认真做好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工作。
(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学校党委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教职工每月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委领导人的系列讲话精神、《宪法》和宪法相关法、综合性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教育工作涉及的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规章。
2.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实施日、纪念日、法律宣传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学校成立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经过普法,全校师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学校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校普法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