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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02月22日 08:45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2022年我市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西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强化治理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鹰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领导干部带头表率,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列入市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委常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2.形成机制系统学。我市印发《2022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关于2022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对全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全面部署。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单位各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县级干部进修班、全市党外科级干部骨干培训班等培训课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学(培训)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活动”,邀请各级师资库及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宣讲,以讲促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出台《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创一等走前列”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1〕16号),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指导市行政审批局梳理出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80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5项,直接取消审批11项,审批改为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9项,优化审批服务62项。深入推行“一照通办”、“一照多址”和歇业备案制度改革,“一照通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增至162个。二是探索实施承诺制改革。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协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承诺制改革,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和食品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编号为1401茶叶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工业产品许可证、化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知识产权赋能创新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技术调查官制度,强化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能力,并组建全省首支知识产权志愿服务队,今年以来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50余家次,推动8家企业签订了江西省首批专利执行保险保单,有效降低企业风险,提升了创新主体的获得感。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1+N”的政策体系。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鹰潭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二是建立高规格的组织体系。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一号改革工程”领导机制。三是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针对“一号改革工程”政策体系明确的重点任务,细化2022年工作任务,建立377项具体工作台账,逐条明确了具体落实举措、完成时限、责任人,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全年一考核”,目前共推动240项任务清单落实落地。压紧压实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市)和18个指标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建立指标长工作机制,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核心搭建组织架构,将各指标分别明确牵头市领导、指标长、指标长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开展该指标的统筹指导和提升工作。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鹰潭市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组织各区(市)签订2022—2025年鹰潭市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协议,不断推进信江流域水质改善。对照《鹰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梳理排查。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结合我市企业排污特点和分类监管名录,将101家排污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165家排污单位列为一般监管对象。按时开展双随机抽查,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现场检查排污单位111家次,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持续实施分类监管,结合排污单位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环境信用等因素,将全市890家排污单位精准划分为A、B、C三类,做到科学监管、分类施策。三是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定了《鹰潭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监管细则》,对照细则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核查,列出符合本地区条件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对象,将具体监管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明确相关监管措施及要求,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符合要求的企业应纳尽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行政立法机制。拟定年度立法计划,结合立法项目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中坚持小切口、小块立法,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和补偿性特点,同时起草审查修改过程中采取了“起草部门+有关部门”的新型模式。在海绵城市立法中立足鹰潭作为全国第一批海绵建设示范城市,突出“生态优先、规划引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域一体、系统推进”的特点,起草审查修改过程中采取了“第三方+规划设计方”的模式,增强草案可操作性。立法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采取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赴各区(市)实地调研、市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形式,紧紧围绕立法技术规范、相关上位法,防止出现违反上位法规定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并严把立法技术关。

  2.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以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先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再上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上市政府常务会议。2022全年对市政府常务会议题涉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共246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有效 地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印发《关于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进行调研检查,重点要求强化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及法制审核规程,明确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推动三项制度落实落地。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2022年,鹰潭市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3件,市政协提案14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各承办部门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办理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及时答复代表,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件件都满意。行政诉讼工作当中,我市积极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于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履行职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反馈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区(市)及市政府各部门及时高效落实,反馈按期办复率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鹰潭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公开了《鹰潭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鹰潭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六项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做到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归集,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双公示”决定作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发改委,由发改委统一上报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今年以来共收集上报“双公示”数据1.1万条,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问题、“征信修复”失信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印发《鹰潭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扎实做好防止“民转刑”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好常规性和涉疫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纠纷约 5890余起,调解成功共约 567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其中涉疫纠纷约5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

  2.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一个窗口对外”。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服务活动,建立4个市政府行政复议联系点。合理压缩办案期限,50%的简单案件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压缩时间25%,快速弥合政商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分段分类优先适用调解程序。截止当前,我市市本级复议机构共受理36起行政复议案件,已办结36起。经过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法院已判决3起,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起,原告撤诉1起,法院正在审理3起,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复议决定履行率100%。

  3.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市、县两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43个,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置“互联网--无人律所”5台,为群众提供在线视频法律咨询等免费法律服务事项13160余人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月”活动,面向广大农民及进城务工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充分发挥鹰潭公园“法律援助公益岗”作用,组织40余名律师开展“公益服务”3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按程序重新聘任了第四届政府法律顾问27名,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律师走访企业400多家。截止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回复和办理群众有关法律诉求11341件,群众满意率达99.9%。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35件,解答法律咨询 8000余人次。各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1880件,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1132件,鹰潭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案件3270件,为我市社会稳定、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强化法治宣传。一是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重点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能力。通过在法治鹰潭网开设专题专栏等多形式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市普法办印发《关于编制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按要求编制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此外,我市创新性开展领导干部每日一学法工作,每日早上由工作人员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需要,从国家各级法律法规及本地地方性法规中选取一条法律条文,带领所有领导干部进行学习。这一举措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及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持续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市本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并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拍摄《喜迎二十大 红心颂党恩》视频,收集整理全市红色宣传教育基地信息,筹建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在企业中新建宣传栏、图书角,在农村中普遍实施“五个一”工程,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鹰潭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意见》,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水平、提升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等九大部分共28个方面落实重点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2.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市围绕法治建设,在干部考核、选拔等方面,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注重把学法、懂法、守法的干部选拔到班子中去。强化运用法治督察考评机制,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贯通融合,纪委、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根据《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方面互相协调、有机贯通,实现纪法有效贯通衔接。

  二、存在不足

  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及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放管服”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四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五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一)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重点安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3月,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及市人大报送《鹰潭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

  (三)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022年5月,市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鹰潭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7个方面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设定了21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任务目标。

  (四)动真考核抓落实。2022年10月,印发《鹰潭市法治政府全面督察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方案》,对区(市)政府及其生态、交通、农业、文化、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七大领域开展督察工作,通过开展座谈、听取行政执法部门汇报、查阅有关案卷、随同执法等方式,全方位全系统了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改进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指标,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市将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高位推动,更加注重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现代化鹰潭建设贡献法治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这条主线,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我市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坚持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督促区(市)及市直单位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100项指标,落实创建责任,抓实创建举措,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平衡发展。

  (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狠抓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高公众参与实效。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调解裁决机制,营造更稳定的发展大局。


  来源: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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