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年逾七旬的老人。经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老人的侄女杨某某(58岁,家住平定乡洪万村,系建档立卡贫困户)6月份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伤了双腿,在医院治疗花费10多万,经司法鉴定伤情为十级伤残,现仍然卧床不起。事故发生后,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拒不赔偿。无奈,杨某某委托叔叔来到区司法局,寻求获得法律帮助。
经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初步审核,杨某某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考虑当事人行动不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决定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当日下午,区法援中心3名工作人员来到平定乡洪万村杨某某家中,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并听取杨某某的诉求。工作人员向杨某某告知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考虑到杨某某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告知杨某某可以委托亲属来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上门服务过程中,杨某某说家人只是去司法局咨询了下,没想到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这么快就上门帮她解决困难,连声表示感谢。
余江区司法局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工作“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对行动不便的受援提供上门服务,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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