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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全文发布

2021年11月19日 09:45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近日,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转发《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全民普法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鹰潭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要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等延伸。要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普法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全民普法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强富美优”新鹰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解读,注重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及融媒体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拟任或者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凸显宪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和阵地建设, 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增加宪法宣传教育内容。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每年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普及。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助推我市创新发展。适应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提升全市公民涉外法治意识。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鹰潭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人防、民族宗教、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核心,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宣传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我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全面依法治市中来;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基层法治实践的亮点、特色和成效,总结宣传“鹰潭经验”,进一步扩大我市法治建设在全省的影响力和引导力。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的总体策划、高位推动、集中发力,不断掀起全面依法治市的舆论宣传高潮。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体市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八)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营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二、重点对象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和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知识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考核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主体班重要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考试考核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治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组织编写法治教育读本,增加法治知识在学生升学考试中的内容占比。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五年内完成全员轮训。鼓励与法律相关课程教师参加法律第二学历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配备、使用、管理和考核机制。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有效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全面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做实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干部、村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紧扣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组织编写制作村(居)民普法读物和音频视频。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做精做实法律明白人网校,广泛开展法律图书室、法治讲堂、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室、法治宣传栏建设活动。完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其参与乡村(社区)基层依法治理。探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园区延伸。

  (四)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有关合法合规、风险防范等方面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措施

  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实践,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推进普法工作创新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注重知行合一,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让公民在点滴生活中养成尊法守法习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倡导和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立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活动。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依法依规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开展全市法治人物评选等学习宣传活动。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在各类平台通报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敬畏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普法功能,在服务中做好当事人精准普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开展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普法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仲裁等全过程。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坚持在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方式释法析理。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全时普法。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加强对新媒体和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通过激励机制打造普法精品。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为公民提供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做到全时普法。创新普法方式,坚持效果导向,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增强普法实效。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加快多行业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提高线上与线下联动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感。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融合,建立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共融共通、共建共享,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二)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健全普法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实。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单位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协调配合和督查考核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普法责任。加强对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贯彻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健全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治媒体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深化“公益律师进社区”等活动。探索建立普法志愿服务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鼓励、支持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健全法治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及时发布法治新闻信息。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经常化。

  (三)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政法设施打造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市本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持续提升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等阵地品质。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基层阵地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一批绿色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依托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形式,打造一批具有鹰潭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加强传统媒体法治节(栏)目和法治新媒体建设。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和传播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

  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下乡、法治故事会等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化“公益律师进社区”“百万网民学法律”等活动。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注重发掘、总结鹰潭丰富的红色法治资源,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等活动,传承好红色法治基因。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周淑琴工作室、杨征工作室等经验做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部门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部门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适应法治化行业治理新要求,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促进社会各行业依法办事、诚信尽责。适应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新要求,持续深化“法律进网络”,抓好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注重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大网络安全教育力度,提高网民法治意识。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针对社会治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因时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系统观念,认真落实本规划,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全面依法治市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参加各级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有效保障对县级以上普法办工作人员轮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加强普法基础理论研究,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水平,更好指导工作实践。

  (三)强化财政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保证工作需要。按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四)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运用好评估结果。按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鹰潭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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