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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启动

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列出五项重点任务 时间:即日起至10月底

2021年05月12日 15:32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阶段特征和变化规律,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矛盾纠纷不上交,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专项行动包括源头预防、深入开展排查、及时就地化解、形成大调解格局、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等五项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题调研,分析提出可能引发的主要矛盾纠纷类型、产生原因及应对措施。评估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率、风险等级、潜在危害,研判发展趋势和苗头,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提出预防处置措施。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以及敏感时段,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排查。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

  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对各类涉民营企业、退役军人、疫情防控等重大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体合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在消费、旅游、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涉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各类商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高标准打造一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年龄、知识结构。

  首席记者方维芳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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