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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2020年12月25日 11:10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2020年12月24日,鹰潭市长陈敏主持召开第8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会上,陈敏市长强调: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更是一个城市重要的软实力。文明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规范,需要德法兼治。各地各有关部门:一要进一步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基,确保“以人为本、奖惩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共治” 的原则得到全面落实。二要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习惯养成,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自觉行动,实现市民文明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显著提升。三要强化文明管理。文明不仅是倡导、教育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通过规范文明行为,加大文明执法力度,用好“管”这个通往文明的不二法门,使法规见效,文明落地。结合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鹰潭市将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下一步将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鹰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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