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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司法局大力开展“五型”政府建设 加快推动鹰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20年12月18日 09:07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五型”政府建设以来,鹰潭市司法局对标对表,立说立行,把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区(市)司法局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用饱满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不断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努力为鹰潭“小市大为、跨越赶超”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提高站位、畅通政令,把“忠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首要标准。把建设忠诚型政府摆在首要位置,把讲政治作为干部队伍的首要标准。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支部会议等会议,通过领导带头传达学习、带头讲授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把绝对忠诚铸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血脉和灵魂。二是高度对标看齐,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作为检验忠诚的根本标准,尤其是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全局性工作上,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坚守忠诚本色,坚决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我爱司法 司法为民”活动,把“司法为民”理念深刻融入业务工作,在全局开展为期一年的“我爱司法 司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班子成员、全体干部积极表达干事创业的决心和勇气,营造出“我爱司法 司法为民”的浓厚氛围。

  二、敢于创新、善于革新,把“创新”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动力。充分认识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培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能。一是敢于先试先行创新法律服务举措。鹰潭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发文,率先在全省推行“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制度”, 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健全完善“精准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全市实习律师提供贴近服务百姓的一个重要平台。二是率先出台《优化法治生态的工作方案》。这是江西省首个优化法治生态工作方案。《方案》对全市优化法治生态提出了总体目标,提出了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三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现。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贵溪市被评选为“省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并作为江西省推荐对象向中央申报“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地区”。

  三、狠抓落实、攻坚克难,把“担当”作为推动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以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把担当实干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唯一路径。一是在落实上级部署上体现担当。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共同努力,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两项考评,均取得全省第四(四小市排名第一)的良好成绩,为法治鹰潭、平安鹰潭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在推进良法善治上体现担当。完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管理办法》《鹰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鹰潭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同时,完成了人大立法规划库中《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19件立法项目调研报告,紧紧围绕良法善治目标,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在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上体现担当。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市司法局负责人全程列席政府常务及市长办公会,审查上会议案、重大法律问题、突发事件、维稳事项、招商引资合同等涉法事务400余件,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好了法律审查关。四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体现担当。印发《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坚持有反映就调查、有问题就处理,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真正见效。五是在浓厚法治氛围上体现担当。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31000余人,全市建成12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普遍开展了“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在农村培育了一批“法治带头人”,推动在全市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四、转变职能、提升效能,把“服务”作为优化法治环境的主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行政复议与应诉渠道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引入协调、建议函、听证会等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建立约束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展示政府良好形象。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9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工伤认定、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等方面。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督促34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促进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案结事了。二是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在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区(市)打造了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42个乡镇(街办)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集中进驻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服务网在线功能,目前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我市实现了让群众走进“一扇门”,拨打“一通电话”,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的“所有事”。三是“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深入开展。扩大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援助标准统一执行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群众实行上门服务。规定每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或者提供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性法律服务。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江西法律服务网“一网通办”作用,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四是律师管理和服务不断加强。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有温度、有态度、有力度,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培育律师队伍新生力量,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推行“实习律师入驻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制度”。疫情期间,市律协组织7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律师志愿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300多家企业复工复产。五是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多举措应对疫情期间公证需求,全市3家公证处开展公证行业“减证便民”行动,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700余件。启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整顿清理,进一步增强司法鉴定行业执业规范。推动仲裁体制改革,今年7月《鹰潭仲裁委改革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实现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人、财、物脱钩,进一步提高民商事仲裁公信力,仲裁日益成为民商事纠纷解决的重要手段。

  五、增强本领、锤炼作风,把“过硬”作为干部队伍的鲜明底色。坚持政治引领,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基础。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落实“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班子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党组书记、局长先后三次为政治学习专题授课,其他班成员轮流上党课。全系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强化政治思想引领,筑牢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根基。二是大力开展队伍整顿。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50名党员干部参加为期三天的教育整顿专题培训班,通报1起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树了王昆祥、杨征、揭继勇等3名在疫情防控、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三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事项进行进一步规范,为破解长期制约司法所发展瓶颈问题提供政策支撑,得到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国强批示肯定。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一步铸牢忠诚之魂、勇闯发展新路、担当时代使命、提升服务效能、锻造过硬本领,持之以恒抓好“五型”政府建设的落地落实,将其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五型”政府建设形成常态长效。


  来源:鹰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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