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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救回”耕地186亩

我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积极保护农田安全

2020年08月26日 09:28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但得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检察机关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7处、面积2440余亩,保护被污染耕地248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86余亩。

  近日,寻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再次走进该县晨光镇龙图村,对一起案件中被侵占耕地的复耕情况开展“回头看”,一畦一畦的绿色稻田让干警欣慰不已。据了解,去年8月,刘某在该村占用他人耕地开展养殖,该院及时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经调查核实,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今年5月,刘某的违法养殖场所已得到及时清理拆除,被建议单位对农田进行了翻耕种植。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从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深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各项举措,集中办案力量组织开展线索排查,加大办案力度,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落细行政诉讼磋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积极保护农田。1~6月,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7处、面积2440余亩,保护被污染耕地248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86余亩。

  在守护耕地的公益诉讼行动中,我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借助“外脑”,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持帮助和专业指导作用,提升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

  吉安市安福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企业侵占农田案件过程中,固定初步证据后,安福县检察院通过借助“外脑”智慧,由专业测绘公司出具详细的土地勘测鉴定报告,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勘测,核实该厂占用基本农田4.2亩。安福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执法部门积极行动,现该厂违法设施已经全部拆除完毕,4.2亩受损基本农田已种上了农作物,农田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刘宇 记者陈旻


  来源: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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