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全省优秀法院(法庭)优秀法官(工作人员)的决定)》,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庭!
荣誉事迹
近年来,平定人民法庭始终铭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庭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突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受到了院党组、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鹰潭市青年文明号”、“余江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余江区人民法院普法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面双达标示范法庭”等荣誉称号,并荣获“集体三等功”。
办案能力
法庭认真抓好执法办案主业,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落实,继续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在余江区率先启动刑事自诉方式破解执行难,编撰的彭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一案案例,为全市首例公开发表的拒执犯罪刑事自诉案例。2019,平定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252件,结案252件,结案率100%;受理执行案件122件,结案122件,结案率100%;受理刑事自诉案件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
移风易俗
法庭始终坚持以乡村法治建设为己任,致力于移风易俗工作。2019年,法庭庭长开启了自己的“宣讲之旅”:其参与法制进校园普法宣讲六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乡镇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宣讲五场、参与区委区政府乡村治理中心工作“移风易俗,抵制天价彩礼”普法宣讲三场、参与区委区政府乡镇干部培训普法宣讲二场、参与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制讲座一场。2020年,法庭庭长先后到区政协、平定乡、洪湖乡、潢溪镇参与法律明白人普法授课,为干部群众解读民法典。在宣讲过程中,法官以婚约财产的案件为切入点,引导余江区广大人民自觉抵制天价彩礼。普法宣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对改善余江区的民风起到了积极作用。
解纷机制
法庭始终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处理案件的重中之重。法庭坚持由专门法官接待首次到访当事人,在与当事人交谈中,法官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使当事人从立案初期即树立起“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经法庭全体干警认真总结、探索,法庭逐步形成“主动普法、诉前释法”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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