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鹰潭市龙虎山交警大队在日常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起隔夜”酒驾”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7月3日13时,龙虎山交警大队设置执勤点在龙虎山国土局门口开展“酒驾”整治工作,拦截到一辆为赣AEX569的小型普通客车,民警使用酒精呼吸检测对小车驾驶员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
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赣AEXXX小车驾驶员潘某在7月2日晚在龙虎山某酒店吃饭,喝了半斤白酒、两瓶啤酒,当天晚上潘某就回酒店睡觉。第二天中午,潘某自以为过了一晚,酒劲过了应该没什么事,就驾车回家,结果行驶至龙虎山国土局就被执勤民警查处。
目前,潘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扣除12分。文/桂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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