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胡某在余江区果喜桥菜市场以5元一斤的价格收购了7只青蛙,转手又并欲以7元钱一斤的价格出售,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发现这七只青蛙其中1只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6只是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斑蛙,遂举报,公安机关对胡某采取强制措施。
日前,余江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虎纹蛙一只并欲出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整。文/毛玲 记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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