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8月1日,鹰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王万春率调研督导组一行,就鹰潭市农村“法律明白人”整体推进和示范点创建情况赴贵溪市和余江区开展督导调研并座谈。贵溪市司法局副局长董红卫、余江区司法局副局长汪桂红陪同调研。
调研督导组在余江区锦江镇范家村座谈
贵溪市雷溪乡南山村法治标语
7月31日下午,调研督导组一行赴余江区锦江镇范家村开展调研督导,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并与镇司法所长、村干部进行了座谈,强调要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推动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主体责任,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融合,全面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
8月1日,调研督导组一行赴贵溪市流口乡横路村、塘湾乡唐甸村、雷溪乡南山村和贵溪市第二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调研督导。在贵溪,调研督导组对“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和知晓“法律明白人”的情况进行了抽查,与相关乡(镇)书记、司法所长、村支书、骨干法律明白人进行了座谈,重点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要求示范点建设要重点推进,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好示范点引领示范作用。
下一步,鹰潭市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突出重点关键、打造特色品牌,加快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文/倪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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