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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来了!江西村妇联干部都将是“法律明白人”

2018年07月17日 16:04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日前,为充分发挥妇联在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的作用,省妇联联合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放出大招,出台意见,助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组织参与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妇女法治宣传及妇联组织参与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载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联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半边天”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面向农村妇女开展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建设法治江西·巾帼在行动”活动,根据农村妇女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妇女群众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权益靠法,努力使农村妇女群众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

  面向农村家庭特别是农村妇女广泛深入宣传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自荐、遴选及培养。

  工作目标

  组织村妇联主席、执委等村妇联干部以及巾帼志愿者参加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及培养。村妇联干部100%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妇联干部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充分利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使用的各项载体以及“妇女之家”、村“会改联”形成的基层组织网络,为妇联干部及巾帼志愿者履行“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并对农村妇女群众成为“法律明白人”形成带动示范作用。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妇联干部全部培养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工作要求

  1、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级妇联和法建办、司法局要加强沟通联系,结合本地特点,研究制定妇联组织参与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方案、具体措施,精心安排,狠抓落实。

  各级妇联组织要将参与实施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参与法治建设、提升妇联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载体,纳入妇联系统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纳入普法检查、法治建设督导和年度考评重要内容,主动配合各级法建办有序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

  2、结合实际,形成特色

  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抓住参与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契机,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以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就业促进法、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为重点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和用法维权的能力和本领。

  与家庭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培养“法律明白人”与创建“平安家庭”及“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书香家庭”“清洁家庭”等各项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家庭法治文化建设,在农村广泛树立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并积极在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家庭中评选“平安家庭”示范户。

  与维权综治工作相结合。依托“妇女之家”、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点)和基层综治工作站、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等,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服务。

  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相结合。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积极组织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就涉及土地、宅基地、集体产权等重大事务进行民主协商议事,推动依法解决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农村公告栏、板报、进村入户走访、集体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引导,使广大妇女群众及农村家庭广泛知晓并积极自荐及推荐“法律明白人”人选。

  4、有序推进,认真总结

  各级法建办、司法局要加强对妇联组织参与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指导跟进,在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集中系统辅导、现场观摩教学、远程网络培训等活动时,将妇联干部及妇女群众纳入重点培训对象。各级妇联要密切关注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妇联干部及妇女群众的参与情况。要注意收集整理妇女群众及妇联干部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的数据和工作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相关数据、图片等资料报送省妇联权益部。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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