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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鹰法建办字〔2018〕2号

2018年04月10日 10:28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各县(市、区)法建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鹰潭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鹰潭市法治鹰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鹰潭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普法办的部署要求,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主题,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路径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思路、方式方法、手段载体、体制机制转型升级,焕发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生机活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围绕大局与法治为民相统一,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思路转型升级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法律服务需求,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持续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鹰潭建设取得的新成就,讲好“鹰潭法治故事”、唱响“鹰潭法治声音”,凝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正能量。

  4.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深化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着眼提高全市公民法治素养,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精准普法。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统一,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转型升级

  5.突出新修改宪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这些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宪法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6.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抓好新修党章学习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突出新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18年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党章二条例”,即《宪法》《监察法》《水污染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立法条例》。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力求全员覆盖、入脑入心。

  8.抓好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年终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每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各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广《江西省2018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等系列法治读物,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与法同行千人宣讲”活动,各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法治,每年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各班子成员讲授法治课不少于1次。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为目标,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9.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方式和途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集中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年底前建成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培育推荐1个省级示范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新第二课堂,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班会、队会、课外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利用网络平台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法治动漫作品等竞赛,确保参与面达到80%以上。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各县必须建设至少一个法治主题公园,各县、乡镇在中心地带必须建设100米和30米法治宣传长廊,各行政村必须建设法治宣传板块。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法治文化惠民“三大工程”,开展鹰潭特色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力度,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创新,健全机制、考核、经费“三个保障”,建设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组织大学生说法大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出一批普法栏目,投放一批普法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法治书画摄影展等机关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市直各单位每年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

  1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创新“法律六进”内容、形式和载体,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特色鲜明的创评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2.推进法德深度融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促进社会诚信,推动健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三、坚持创新引领和打造精品相统一,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载体转型升级

  13.开展“智慧普法”。用好“12348”法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计划,依托法治鹰潭网、微信、微博集群及手机短信、法治鹰潭QQ群组,建设全市“五合一”信息化运用推广体系,构建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鹰潭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建立市级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资料中心和案例库,实现资源互通共享。

  14.拓展全域普法范围。继续办好鹰潭日报等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栏目,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继续组织好“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继续宣传“学法送票游江西”系列活动,扩大活动参与度。

  15.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出台《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普通“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形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鹰潭样本”。

  16.开展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把它打造成展示法治成就、凝聚法治力量、弘扬法治精神的鹰潭名片。

  17.多种形式进行扶贫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把脱贫攻坚与“送法进乡村”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及法律顾问开展系列“与法同行千人宣讲”“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就扶贫对象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宣传和讲解。

  四、坚持落实责任与督导考核相统一,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转型升级

  1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组织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统一编制全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好“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交通开放日”等公众开放日主体普法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国家机关,通过观摩庭审、法治宣讲、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司法执法机关每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

  18.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身边案例释法理、解疑惑,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每年度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各司法执法机关要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采取法治讲座、案例解读、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

  19.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表彰一批“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细化考核标准,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考核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的分值。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办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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