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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交警与12家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状 强化校车管理保安全

2018年03月05日 10:36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法治鹰潭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出行,2月28日下午,开学来临之际,鹰潭交警直属大队召集辖区12家幼儿园,与26名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员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并对辖区内13辆校车集中进行“体检”,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员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

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

交警对校车集中进行安全排查

交警对校车集中进行安全排查

  当天下午,鹰潭交警直属大队召集辖区内12家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员,举行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座谈会,传达学习《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通报近期赣州“2.20”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并与校车驾驶人逐一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校车驾驶人开学接送学生要加强校车维护、保养,配齐车辆安全设备,按规定运营线路行驶,确保校车安全无隐患。同时,叮嘱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员要时刻牢记超员超载的危害性,上下学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载,一经查处,必将严惩。随后,鹰潭交警直属大队和辖区所有校车“见面”,对所有校车逐一进行安全排查,确保校车安全,开学后正常上路行驶。文/刘潇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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