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收回采矿权价款以及资金占用费近9000万元。据了解,自今年7月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0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益。
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缴欠款
今年8月,彭泽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有三家企业存在尚未完全缴纳采矿权价款的事实,而担负收缴采矿权价款义务的彭泽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未能充分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经九江市检察院批准,彭泽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立案调查,并于8月29日向该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三家拖欠采矿权价款的企业采取有力追缴措施。
彭泽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检矿两家建立“一周一联系,每周一汇报”的工作机制,倒排履职时间表,切实提高履职效率。9月底,彭泽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已将三家企业拖欠采矿权价款以及资金占用费共计8975.93万元全部催缴入库,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财产遭受损失,维护了国家利益。
半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0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8月我省检察长座谈会召开,就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随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办案质量并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自今年7月至12月,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0件,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违法73件,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人民法院审结2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记者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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