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海,1966年生,余江县平定乡人,自2015年以来,先后担任洪桥村委会鲁王村小组村民理事会成员、理事长,在工作期间,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教育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结合村小组工作实际,以提高村委会和理事会干部、村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不断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在全村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理事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有力保障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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