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向鹰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等。
2、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的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如果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权限如果是特殊授权的,应当载明:代为提出仲裁申请,代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和解,代为领取仲裁文书,代为选定仲裁员等。如果是一般授权,应当载明:代为参加庭审,代为领取仲裁法律文书等。
5、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应提交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申请书中应当注明保全的对象及应转送的法院。
6、另,请注意:
(1)仲裁申请书正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1份原件。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2)如果请求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一式三份;如果请求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涉及争议较大的仲裁请求,则适用普通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一式五份。
(3)如果被申请人不只一个,那么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就得增加一份仲裁申请书及证据。
7、请按照仲裁规则中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原则上,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受理咨询电话:0701-6690519
当事人注意事项
1.当事人有权选定一名仲裁员,但不得与该仲裁员有任何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关系;
2.当事人不得与仲裁员私下接触,询问交谈案件情况;
3.当事人不得对仲裁员请客送礼或给予其他好处;
4.当事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纪仲裁员回避,仲裁委员会也有权决定违纪仲裁员回避;
5.仲裁员如有索贿受贿行为,当事人有权向鹰潭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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