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金额 |
仲裁案件受理费 |
一千元以下 |
按50元交纳 |
1千元至5万元(含)的部分 |
按4%交纳(速算:金额×4%+10元) |
5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 |
按3%交纳(速算:金额×3%+510元) |
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部分 |
按2%交纳(速算:金额×2%+1510元) |
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部分 |
按1%交纳(速算:金额×1%+3510元) |
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部分 |
按0.5%交纳(速算:金额×0.5%+6010元) |
100万元以上部分 |
按0.3%交纳(速算:金额×0.3%+80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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