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法治鹰潭网 >> 权威发布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鹰常发〔2016〕19号

2017年06月12日 15:26    编辑:叶子豪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鹰潭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鹰潭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鹰潭建设,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法治鹰潭建设,大力宣传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把法治理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诚信守法、市场规则意识以及契约精神的宣传教育。深化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推进鹰潭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公共安全、廉政、司法、执法等各类法治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公共法治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纳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创建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行庭审媒体直播、群众参加庭审旁听、“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做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台帐管理、督导推进、公益普法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和手机媒体等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发普法内容,推动各类媒介的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来源:法治鹰潭网
相关新闻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上投稿 | 隐私声明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网信办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