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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助推法治鹰潭建设

——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伟

2016年12月14日 16:18    编辑:刘宇琦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国土建设意义重大。”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伟接受了市属媒体新闻记者的采访。

  彭伟说,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必须把握法治国土精髓。要健全落实内部学法机制,强化系统干部法律培训,增强法治意识,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努力在融会贯通、学用结合、精心组织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突出重点,结合国土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紧抓实,充分激活改革动力。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必须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已公布的国土资源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拟公布的负面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克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等方面,要严格按照《鹰潭市征地工作规则》、《鹰潭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依规征收土地,进一步加强征地信息公开查询,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必须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国土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应诉职责,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相关工作制度,重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制度建设,主动防范法律风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实行国土资源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采访中,彭伟还说,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必须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宪法法制宣传日,集中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土资源法律下乡活动,以新制定的《鹰潭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鹰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问责规定》为宣传重点,结合农村“三清理一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案件的处理,加强农村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乡镇村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注重对县(市、区)、乡镇各级领导干部国土资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动将国土资源基本法律知识纳入市、县党校的培训课程,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夏东华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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