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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形式 创新举措 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访鹰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许凤成

2016年12月14日 16:18    编辑:刘宇琦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迫切需要我们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载体阵地创新等,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近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许凤成接受了市属媒体新闻记者的采访。

  许凤成说,市委宣传部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将突出“三个创新”。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理念创新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来谋划来推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治鹰潭建设。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采取人民群众喜爱、便于群众接受的方法,引导群众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树立注重宣传实效的理念,以需求为导向组织策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方式方法创新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效手段。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法律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及重要时段和节点,适时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阵地。载体阵地创新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重要途径。要善于利用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公共活动场所广泛覆盖,让法治融入人民群众公共生活。要善于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在实施社会管理和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主动传播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善于运用大众传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优势,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

    夏东华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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