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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室共建聚合力 绘就解纷新“枫”景

2025年08月27日 01:30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 “重头戏”,如何让新时代 “枫桥经验” 在司法实践中焕发新活力?今年以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锦江人民法庭以 “庭室共建” 为抓手,将司法专业力量与基层解纷资源深度融合,于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拖延已久的货款纠纷,用实际行动诠释 “司法为民” 的初心。

  货款拖欠起纠纷 案件审理遇瓶颈

  2023年11月,原告江西省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供应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单价、人工、材料、运输等一系列费用,原告按照约定按时提供了货物,但被告未按照约定付清货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货款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案件审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被告建筑公司提出抗辩,称其并非案涉合同的主体,从未与原告签订过供应合同。为佐证该主张,被告还提交了 “公司公章遗失公告” 及相关备案材料,辩称案涉合同签订时,公司公章已处于遗失状态,合同上的公章并非其真实使用的印章。

  案件随后经历了追加被告、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等程序,但双方就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公章真实性” 等核心争议点始终各执一词,分歧难以缩小,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

  庭室共建搭平台 多元解纷破僵局

  “不能让案件卡在‘僵局’里,要想办法帮双方找到解纷的突破口!” 承办法官深知,单纯走程序难以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必须借助更高效的多元解纷力量,法官把目光望向了锦江法庭牵头搭建的“庭室共建” 平台。

  据悉,为做深做实、发展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 “枫桥经验” 落地生根,在属地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余江法院锦江法庭主动联合锦江检察室,共同搭建了“庭室共建”平台,目的在于打通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的 “连接点”,让法庭的专业诉讼服务与检察室的监督协调力量形成合力,实现 “1+1>2” 的解纷效果。

  依托该平台组建调解专班,经多轮 “面对面” 协调、“心贴心” 释法,原、被告终于放下了此前的分歧与戒备。被告认可了自身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原告也同意在付款期限上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分期支付剩余货款,原告则申请撤回起诉,一起“剑拔弩张”的货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庭室共建”平台,基层法庭不再是 “单打独斗”,而是与党委政府、检察室形成了 “多方联动、优势互补” 的解纷格局,让矛盾纠纷在 “家门口” 就能得到高效、妥善的处理。未来,余江法院将继续以 “让群众少跑路、让纠纷早化解” 为目标,用专业与担当绘就新时代基层治理的解纷新 “枫” 景,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余江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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