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鹰潭市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任期内业务培训会议在市司法局指挥中心举行。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和市司法局人参科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王万春同志出席培训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些年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成绩。自2022年初换届以来,全市人民监督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3年全市抽选了 558 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听证等办案活动 538起,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司法活动的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促进法治鹰潭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
要充分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员制度作用。要始终坚持为民监督的政治立场,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监督员们应进一步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当作一件光荣而又神圣的工作去做,时刻站稳为民监督的政治立场,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时代与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工作本领。人民监督员要端正虚心学习态度,挤出时间学习,要尽快学习掌握履行监督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要坚持学用结合,通过讨论案情、观摩庭审、评查案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尽快熟悉各类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的办案环节、标准和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履职监督到位,全力促进司法公正。人民监督员要通过客观中立参与检察工作,主动自觉从外部、从社会民众的视角来监督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办案结果是否公正、办案效果是否良好,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会议指出
要健全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江西省检察院、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规定》,规范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健全人民监督员考核与奖惩制度,督促人民监督员严守监督纪律,落实回避规定,保守案件秘密。同时人民监督员要正确处理好监督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积极主动接受指派,确保能够按时参加案件监督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公正、捍卫司法尊严,争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优秀人民监督员,用实际行动投身法治鹰潭建设实践,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赵斌良同志应邀为培训会作了专题辅导。会议还听取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