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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转移拆迁款?贵溪法院执行干警这样做

2024年03月04日 09:02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范某,你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如不尽快纠正,你将面临刑事追责!”听完执行法官的最后警告,被执行人范某急忙表达和解意愿。2月2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威慑力,促使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达成执行和解。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范某向申请执行人江某长期租用汽车后拖欠租车费用。江某经催讨无效后起诉范某,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范某分期向江某付清所欠租车款20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范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江某在协商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范某的一切账户并多次耐心对其释法析理,但范某态度十分顽固,既未遵照法院要求申报个人财产,也拒绝履行生效义务,执行干警随后依法将范某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执行经过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核实,范某名下的一处房屋已被拆迁,为逃避执行,范某将23万余元拆迁补偿款领走并转移。确认情况并固定证据后,执行干警于28日再次传唤范某,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如其拒不改正,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范某当场承认自身错误,同时恳求给予其一次和解机会。

  征得申请执行人江某同意后,执行干警随即现场组织双方调解。经法官不懈努力,双方于当日下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范某向江某先行兑付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付清,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贵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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