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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1+N多元调解”工作法提高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质效

2024年01月15日 08:56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1+N多元调解

  损害纠纷调解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心,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赔偿,是交通事故调解的迫切难题。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深入贯彻“主动警务”工作理念,通过“交警搭台,多方唱戏”的“1+N多元调解”,深化诉讼服务机制改革,让群众得到更多满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该大队共收获表扬锦旗40余面,两年无1起交通事故上访上诉案件,所有历史积案全部化解,打造了一支作风硬、口碑好的基层公安队伍。

  调解主体多元:“1+N多元调解”增加平台聚合力

  近年来,交警直属大队根据辖区实际,立足矛盾纠纷关键点,构建多元调解平台,推动纠纷化解。成立交通事故调解组织,整合交警、法院、律师、保险机构、辖区派出所、医疗机构、街道(乡镇)及所辖社区、村组、社区干部(乡贤)、网格员等社会力量,灵活调整交通事故调解主体,形成工作合力。在大队设置律师定期轮岗值班制,对于家庭困难的当事人,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调解或司法诉讼,让困难群众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截至目前,派驻律师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160余次。

  调解时间多元:延时服务增添调解“温度”

  在接待大厅设置调解公示栏,服务信息一目了然。在调解程序上,先由主办民警直接调解,再由负责事故处理的民警交叉调解,最后提级大队领导参与调解。除工作日外,提供“延时服务”,周末、节假日增设工作小组,延时接待群众,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

  调解空间多元:上门“靠前服务”获得群众满意

  按照“就近出警”+“就近出险”原则,对财损2000元以下事故,采取“互碰自赔”,最低成本解决损失;对轻微受伤事故,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医疗费、车辆修理费等。调解模式推陈出新,针对“情绪大”“矛盾深”的当事人,联合村(社区)网格员、平安志愿者“靠前一步”上门服务,深入街头巷尾、医院病房、当事人家中,走进村居委会、保险公司、机关单位做工作,了解诉求及矛盾点,切实化解纠纷。

  调解理念多元:强化正确理赔观念引导

  以法律为准绳,强调事故法律意识和现场证据理念,根据调查的事实真相,分析事故原因,不以“谁受伤、谁有理”来判定,厘清责任划分,使双方接受调解方案。同时,教育当事人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和“生命健康安全至上”理念,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谅”中达成协议,不纵容漫天要价,也不支持一毛不拔,最大限度维护双方权益。


  来源:鹰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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