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为规范烟草广告的发布行为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
对全市的烟草广告发布情况
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广告发布者是否有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含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广告的行为;是否有利用互联网、APP、公众号等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是否有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是否有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的行为;是否有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的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检查相关经营场所310余处,对发现的5家违规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凡发现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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