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法通[2023]6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赣司字[2023]41号)要求,现将鹰潭市拟推荐创建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一、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鹰潭市月湖区
二、全国守法普法单项工作示范地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鹰潭市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01—6690511,电子邮箱:yingtanpufa@163.com。
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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