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月湖公安分局四青派出所接群众汪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小区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收集线索、分析研判,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
5月14日,违法行为人吴某归案,而案件背后真相却令人啼笑皆非——吴某正是被盗电动车的原车主。经查,该电动车系吴某几年前购买,今年1月其母亲将车辆出售至某电动车行,但交易时忘记解除吴某手机与电动车的智能绑定。随后李先生从该车行购买了这辆电动车。
近日,吴某意外发现手机APP仍能实时定位、解锁该电动车。在朋友的怂恿下,吴某心生贪念,利用手机APP将电动车盗走。
目前,吴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处罚,并赔偿李先生损失2000余元。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