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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5年03月27日 10:14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及省检察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每案必检”工作的通知》,以高质效案件检查评查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次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分析了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部署了下步工作。

  会上,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相关负责同志对近年来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分析。各区(市)检察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院领导、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加强和改进条线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余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齐铁涛就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作交流讲解。

  会议指出,市、区两级检察院要全面、完整、准确领会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加强“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要担当起检察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作为一体加强“三个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严实准”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

  会议强调,加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深化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压实司法责任的必然要求、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到“评查就是办案,评查必须负责,评查者一定要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等次承担终身司法责任”,自觉落实“每案必检”要求,自觉接受案件质量评查监督。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瞄准重点、完善机制,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实质化实体化做深案件质量评查,努力以“机制活”夯实案件质量评查基础。要拧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牵头责任等责任闭环,坚持既评实体又评程序、既评事实认定又评法律适用、既评案件又评文书、既评结果又评效果、既评全案又评重点、既要评查又要监督、既要评准又要定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责任具体化、队伍专业化、程序规范化等机制建设,守正创新,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走深走实。

  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三级高级检察官,市检察院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基层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院领导及案管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鹰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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