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矫正对象帮教工作,贵溪市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明灯”工作站建设和社区矫正业务工作融合的新路子,瞄准站所建设及资源整合,推动阵地融合、队伍融合、活动融合、机制融合、理念融合,较好地形成了“明灯”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两翼齐飞的良好局面,扎实有效推进未成年矫正对象多元帮教工作。
阵地融合,延伸帮教新阵地。
对接“明灯”工作室,一体推进司法所、“明灯”工作站建设,延伸帮教新阵地。在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同时,整合优势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流口、滨江、花园、周坊、志光、东门、天䘵、罗河等8个司法所加建“明灯”工作站,实现空间共享、资源共享。打破司法所与工作站空间界限,合理规划所、站的心理咨询室、谈话室、学习教育室等功能室布局,建成以司法所为支撑、以“明灯”工作站为依托,场所连通的帮教新阵地,促进功能互融合、作用双发挥。队伍融合汇聚帮教新力量凝聚多方力量,优化“明灯”工作站、司法所、派出所、家属等多方人员配置,组建一支由“明灯”工作站人员+片区民警+司法所长+监护人组成的“多帮一”的专业帮教队伍。同时,根据帮教需要,积极对接南昌市东湖区心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选聘专业心理咨询师入驻“明灯”工作站,充实帮教队伍,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优势互补的工作队伍,构建全社会共同帮教工作格局。
活动融合,激发帮教新活力。
把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明灯”工作全局中思考、谋划,把握业务定位、明确帮教方位。始终坚持活动同开展、人员齐参与的原则,在矫治问题未成年人活动中,一方面,主动配合“明灯”工作站,一同开展谈心谈话、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公益活动、定期回访等帮教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法制教育100余人次、公益活动100余人次、定期回访30余人次;另一方面,在日常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邀请“明灯”工作站站长、家庭辅导员、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参与对部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个别谈话、法治教育、心理矫治等教育帮扶工作,做到活动双方参与、业务双向发力。截至目前,开展个别谈话30余人次、心理矫治60余人次。
机制融合,提升帮教新效能。
采用“一个空间、一支队伍、一套机制”“明灯”工作站工作法,对问题未成年人、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精准帮教。对纳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未成年人,落实“明灯”工作站责任人、帮教专班,构建“一人一档一专班”帮教模式,开展教育帮教活动,填写帮教对象基本信息、谈心谈话、法制教育、综合评估、定期回访等帮教手册信息,形成源头防、精准打、综合治的管理闭环。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摸排梳理、分析研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现实情况,及时将其有关信息上报至贵溪市“明灯”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明灯”工作站统一管理,统筹做好排查、帮教、疏导、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交流、专业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对接“明灯”工作站,及时解决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合力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问题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理念融合,点燃帮教新引擎。
在注重矫治的基础上,认真贯彻“防为主、防为上”的“明灯”工作理念,常态化开展问题未成年人摸排、帮教、巩固等帮教工作,把好预防、帮教、巩固三道“关口”。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重点群体,从家庭、学校、社会多层面发力,多形式、多途径进行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其近期动态,把好预防关。截至目前,开展集中排查活动6次。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制定帮教工作方案,落实“1+3+N”立体帮教小组,把好帮教关,“1”指由明灯工作站牵头,“3”指家庭、学校、村(社区)共同开展帮教工作,“N”指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落实走访制度,定期上门走访,定期谈心谈话,密切关注思想动态,主动提供心理干预、困难帮扶、就业指导等帮助,有针对性开展跟踪帮教,把好巩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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