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买分卖分”是违法的,仍有人铤而走险。买分者认为 “车海茫茫”不会查到自己头上,卖分者认为这只是个小事儿,又能赚点儿零花钱两全其美。贵溪交警对倒卖驾驶证分的“黄牛”绝不手软。
为了更好地打击黄牛,维护办事群众利益。近日,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联合滨江派出所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行为,成功抓获两名“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人。
近日,张某在贵溪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违章时,工作人员留意到张某处理的小轿车交通违法记录上显示被监控拍到的人并非他本人,当工作人员问到该车相关信息时,敏锐地察觉到张某与车主并不认识。
在工作人员的连续追问下,张某最终承认是通过“黄牛”买分卖分。“黄牛”朱某安排张某使用其本人驾驶证帮他人消分,并承诺张某扣6分给300元作为好处费。工作人员通过张某交待的事实,将该案件移交至滨江派出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给予执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对朱某给予执行政拘留9日,罚款400元人民币的处罚。
驾驶证记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而黄牛“买分卖分”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这一本意,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贵溪交警提醒您:
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行为名称是“提供虚假证言”,根据《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释义与实务》中解释,“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包括代他人受过,承认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为自己所为,顶替他人接受处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记分处理的,就是提供虚假证言,处5日至10日拘留,200元至500元罚款。
“买分卖分”是违法行为,且存在诸多隐患,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抵制。“本本族”代熟人或朋友扣分,即使没有收钱,也是违法行为。如经查实有以上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下一步,贵溪交警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黄牛“买分卖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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