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1月,周某某在鹰潭市某某古玩交易市场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一把铜戈,其明知该铜戈为现代工艺品,为了让该铜戈看起来像古董,将该铜戈用酸水浸泡并埋在土里,使铜戈产生铜锈。同年2月,周某某找到刘某某,编造该铜戈系汉代青铜兵器,为其在锦江镇某某大桥河堤处捡到,且有人花高价想从其手中购买;同年4月13日,在周某某的哄骗下,刘某某以9600元钱的价格购买该铜戈并珍藏在家中。经鉴定,涉案铜戈具有现代工艺特征,做旧痕迹明显,不属于文物。
2023年6月10日,周某某自动投案。周某某退还刘某某人民币9600元。
法官审理
余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美好的生活是靠辛勤劳动换来的,“坑蒙拐骗”不但不能致富,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天上不会掉馅饼,古玩收藏品市场鱼龙混杂,请广大群众务必擦亮双眼,保持警惕,切勿贪图小利,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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