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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鹰潭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07月23日 16:43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市人大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普法办《关于编制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系列广泛深入的普法活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普法工作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相结合,提高相关部门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鹰潭、法治鹰潭贡献人大力量。

  二、普法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对象、社会各界。

  三、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江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

  四、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党内法规等纳入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各支部会议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2.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高本系统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责任单位: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3.以机关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为载体,组织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责任单位:监察司法委)

  4.深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法律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司法委、法工委)

  5.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在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单位:各专工委、常委会办公室)

  6.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学法考勤率和合格率。(责任单位:监察司法委)

  市政协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准对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继续宣传普及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政协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制定鹰潭市政协机关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机关内部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鹰潭市爱国卫生条例》《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等“四法五条例”宣传教育,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杨亮太秘书长亲自部署、督办政协机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5.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加大对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委员、机关干部职工培训范围内,做到全员覆盖,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等,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扩大法律社会知晓率。

  8.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市政协机关履行职能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政协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0.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积极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资料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总》《公务员管理法规文件汇编》,通过发放资料、门户网站宣传等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进行解读释明,有效落实普法责任。

  3.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4.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5.将法律规章的学习严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部务会、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每日一读·微课堂”为载体,并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对参训干部进行普法培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部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引导组工干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10.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委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部机关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特点,协调推动建设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命名“鹰潭市廉洁教育基地”,打造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生动课堂。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统战部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统战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3.根据统战、民宗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依法管理民宗事务需要,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部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统战民宗政策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统战、民宗政策法规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部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部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宣传屏、网站、微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统战、民宗政策法规,扩大统战、民宗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依法管理民宗事务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管理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本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有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对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院2024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工作大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将普法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根据人员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院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二)根据全市法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并在官网公布。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期限:4月底前

  (三)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四)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责任部门:研究室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六)组织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典”亮城市地标等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等民事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七)坚持常态化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围绕禁毒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日、综治宣传月、举办宣传周等,自主或配合其他国家机关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八)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责任部门:民二庭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九)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部门:刑二庭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深化依法治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刑一庭、民一庭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一)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刑一庭、民一庭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二)组织本单位干警参加各类“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三)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法院干警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四)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

  责任部门:政治部、研究室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五)坚持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各个环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办案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责任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六)大力开展裁判法律文书说理,促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人民法院的办案行为和所作决定的事实、法律、政策依据,依法做好裁判文书上网相关工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七)推进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司法办案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八)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事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明理。

  责任部门:研究室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十九)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整合本院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公益保护。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二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门

  完成期限:12月1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普法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职责,是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二)丰富法治宣传形式,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和责任分工,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题材鲜活的法治宣传,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强化督促考核,及时报送材料。政治部要加强对本院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各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要求,建好相应台账,并及时报政治部。

  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入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按照《鹰潭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鹰潭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本院普法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具体如下:

  •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公民法治观念养成,努力为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二、目标要求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做实“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以机关干部、检察干警、青少年、村(居)民为普法工作重点对象,以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普及法治精神、法律常识、检察履职、检察工作成效为重点,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在司法办案全过程,主动自觉回应群众法治需求,加强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中提升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让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可感知、能体会,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然成风。

  三、普法任务分工(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将普法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根据人员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院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院普法办挂院政治工作综合处,分管领导为刘秋有,工作人员为政治工作综合处全体人员。各部门设一名联络员。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2.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法治润心”系列普法活动工作方案。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6月底前

  3.制定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检察工作网公布。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7月底前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责任主体:综合业务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5.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

  责任主体: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6.组织本单位干警参加各类“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责任主体:各承担责任的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7.把法治教育纳入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主体:干部人事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8.坚持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各个环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办案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9.推进检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司法办案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0.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大对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宣讲进社区活动。

  责任主体:第三检察部、营商办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1.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鹰潭特色和检察特点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和全市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加强对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和“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宣传产品的推广。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牵头,各部门落实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2.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活动。由全市检察机关法

  治副校长和理论宣讲青年团宣讲成员,联合专业心理教师等专业力量,深入校园开展覆盖全市青少年的各类法治课程。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结合青少年易发高发案件,开展精准法治教育。精研法治课程,创新课程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课程,加强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题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主体:第一检察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3.用活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主动联合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公安局、市青少年宫等积极开展沉浸式、互动式线下法治体验,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检察开放日”活动,让青少年在实景参观、场景体验中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争做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好少年。

  责任主体:第一检察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4.打通检校合作新渠道。联合市司法局、团市委等多个部门,做好在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在校大学生关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实际法律需求,提供有效法律咨询服务及相关指导,采用法治情景剧、普法微短剧等多种法治宣传形式,扩大鹰潭检察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传播力。

  责任主体:第一检察部、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5.开展群众性集中宣传。利用重要时间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8民法典颁布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的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做好法治文艺作品与普法工作的融合转化,积极利用普法情景剧、快板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法治正能量、检察好声音。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责任主体:各部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6.开展党员普法志愿活动。将社区(乡村)普法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结合党员“双报到”制度,组织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乡村)”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管理服务、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家庭暴力防治、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法律宣讲。

  责任主体: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7.加强检察群众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持续开展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重点掌握群众对检察工作、司法办案、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同时,借助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调查,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好检察工作职能,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8.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适时在挂点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党员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帮助挂点建设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基层图书馆,购置法律类书籍,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责任主体:中心工作组、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19.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组织多场次“检

  察开放日”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检护民生”“检察护企”、检察机关品牌建设等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机关单位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走进检察机关、走进检察办案一线、工作现场,了解相关领域具体法律规定、检察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工作实践以及有益经验做法。

  责任主体:办公室、各部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20.围绕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英雄烈士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问题以及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编发典型案例。各业务部门结合办案,每人每年向院政治工作综合处提交2份以案释法稿件。

  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21.加强线上以案释法宣传。利用好“三微一端”平台,开设检察官说法普法专栏,以图文介绍、短视频、检察官说法等多种形式发布以案释法具体案例,提升社会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维权能力。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22.挖掘传播好新时代检察故事。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充分挖掘鲜活生动检察故事,认真打磨素材丰富的案件故事,组织参加第四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及全省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评选,畅通渠道,提升主动设置议题能力水平,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实现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全覆盖,向社会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好检察正能量。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2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责任主体:政治工作综合处牵头,各部门落实

  完成期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检察重点工作相结合,扎实完成“八五”普法任务,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实践。

  二是强化协作。市院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普法活动贯穿始终、衔接顺畅、高质高效。加强与其他司法行政机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联合举办法治宣传活动,汇聚法治宣传合力。

  三是提高质效。坚持精准普法、全员普法、全时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各个环节,精心准备宣传内容,多采用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将普法工作纳入检察人员个人考核,提升普法积极性。

  四是注重宣传。注重普法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富有鹰潭检察特色的普法品牌,提高鹰潭检察普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避免出现“低级红“高级黑”,弘扬全民普法的主旋律和正能量。

  市委政研室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鹰潭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政研室年度工作计划,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强化人财物保障措施。

  3.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结合城市创建工作、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帮扶等工作要求,深入挂点联系城市创建工作社区及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室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全年室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列入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成立“青年互助研学小组”,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小组成员重点专题学习机制,并按照“分工合作、分享共进”的理念和“每天个人自学、每周交流研讨、每月专题汇报”等方式运行。

  8.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党内法律法规。

  9.持续利用《鹰潭通讯》《决策参考》《改革工作简报》等平台优势,继续宣传推广我市法治鹰潭建设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市法治鹰潭建设工作的交流学习。

  10.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加强沟通联络、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编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编办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市委编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办综合科,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二科承担。。

  3.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与机构编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市委编办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市委编办落实《规定》具体办法,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等工作。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各单位权责清单,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结合市委编办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单位绩效评估,加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落实整改。

  市委信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普法对象

  全市信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和信访群众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2024年度重点普及“四法五条例”,党内法规等。

  个性普法内容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科室

  《信访工作条例》

  办公室

  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完成时限

  在全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月份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

  活动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

  11月份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12月份

  组织保障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市委信访局

  分管领导: 市委信访局副局长曾勇 

  责任科室:办公室

  普法联络员:胡帅俊     联系电话:7072703

  普法经费预算:实报实销

  市委保密机要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保密机要局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期间的普法工作。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4.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列入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5.认真落实“百万网民学保密法”专场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市干部职工、群众学习保密法律法规。

  6.加强重点涉密部门保密教育培训。开展保密知识讲座,强化重点涉密部门保密防范意识。

  7.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在电视台、高铁站、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地播放保密公益片。组织开展保密法、密码法的宣传活动,使保密法、密码法进机关、进社区,扩大保密法、密码法的社会知晓率。

  8.组织全市保密干部、机要密码干部深入学习保密法、密码法知识,参加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市委老干部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老干部局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老干部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财物等保障。结合老干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服务任务等,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3.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5.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7.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普法人员、五老宣讲团和老年学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鹰潭老干部”和“鹰潭市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在“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扩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社会知晓率。依托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两个阵地,通过组织文体活动、课堂教育、播放宣传影像等多种形式,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老年学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9.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离退休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推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内容;引导老同志严格用党纪法规约束言行,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推动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持续加强、整体提升。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委党校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中共鹰潭市委党校

 分管领导、责任科室

 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邹丽华

责任科室:办公室

普法联络员:谢添、龚靖雄

  普法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主体班学员

  重点普法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统计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

  主题活动

“12.4”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抓好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考试

和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竞赛活动。

  普法措施

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员课堂。

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站、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市委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室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秘书科承担。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本室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室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本室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室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室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8.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室工作特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迹)评选活动,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9.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发改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努力为推动鹰潭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法治力量。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发改委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最新领导分工调整市发改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政策法规科、党总支)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制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制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4.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5.制定《市发改委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鹰潭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和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赣政通工作联系群及时推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条文、法律知识问答、法治典型案例、法治微电影等法治信息,营造浓厚学法氛围。(政策法规科)

  6.围绕加快打造“三大高地”、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官网设置专栏科、新媒体、普宣传月等活动载体,切实加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尊重和保障各方权益,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观念。(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7.借助本委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平台,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发改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8.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9.依法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将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10.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培训,组织本委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持续提升发改系统干部职工法制素养。(政策法规科)

  市教育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重点普及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重点宣传《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继续学习《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积极参与“八五普法”宣传活动。

  • 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及全市全体师生。

  • 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报告工作进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广大师生法治素养,全面开展法治宣传。

  四、普法计划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2.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等课程,落实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及课时,把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纳入教师年度培训内容。结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

  3.将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等内容,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一堂课活动,加强教育系统“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4.开展国家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宣传栏、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扩大各种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5.抓好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举办民法典学习宣传公开课、民法典主题班会、民法典主题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手抄报创作等“五个一”活动,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

  6.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广校园法治晨会、法治班委、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做法,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积极拓展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校外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7.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8.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到校工作机制。

  9.加强法治教育资源建设。开发适合中小学师生教学实际的法治教育资源,开展互联网+法治教育实践。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推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教室建设。

  10.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学考试。

  市科技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市科技系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我市科技系统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我市科技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任务等,制定我市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我市科技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全市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我市科技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及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科技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科技系统惠企等服务窗口、宣传栏、网站、微信、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科技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让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监督维权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科技系统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工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我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我局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我局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我局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公安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2024年,结合公安工作职能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反恐、反诈、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校园欺凌及防溺水等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谋划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根据领导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鹰潭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强化宣传教育,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本单位民警、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组织民警参加“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

  7.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法治素养。结合2024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把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培训、警务科技应用、适岗技能训练和群众工作能力训练作为全警的基本训练内容,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养。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9.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出台《鹰潭市公安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办法》,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0.注重在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3.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促进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14.积极完成鹰潭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民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民政局工作计划,组建市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6.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养老服务条例、地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7.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市民政局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社会知晓率。

  9.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0.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司法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3.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普及“四法五条例”,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着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加强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普法骨干业务水平。

  8.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9.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每年至少一次旁听庭审活动;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民政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法律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民政领域的法规政策,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我局2024年度规划和工作计划,局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以局长李志兵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分工机制,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宣传我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建立维护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财政法律大讲堂、财政法治讲座等制度,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行政执法证学习考试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财政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本级财政职工全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法治宣传队伍,整合财政部门特色组建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0.充分利用我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媒介,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我局财政部门特点,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本单位法治创建整体水平。积极参加法律微视频等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要切实做好系统内普法。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网上考法等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2.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增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知识比重,保证法治培训时间和效果。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形式,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坚持和完善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3.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广泛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中,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二)面向社会公众扎实开展普法

  1.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要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2.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在处理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负面社会舆情的案件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过程中,要重点进行释法说理,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各类调解组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充分利用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3.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6·15”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任务

  普法内容

  普法形式

  责任部门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等。

  机关党委、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等。

  机关党委、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法治教育培训

  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各类干部培训内容,对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开展学习宣传。

  法规科、机关党委、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二、开展法治宣传日活动

  “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

  在普法节点日,采取现场宣传、媒体宣传、工会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

  生态修复科、相关科室

  “6·25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

  在普法节点日,采取现场宣传、媒体宣传、工会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

  法规科、相关科室

  “8·29测绘法宣传日”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主题宣传

  在普法节点日,采取现场宣传、媒体宣传、工会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

  测绘地理信息科

  “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

  在普法节点日,采取现场宣传、媒体宣传、工会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

  法规科

  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学习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实施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

  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制日宣传、工会大讲堂等。

  机关党委、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四、重点普法学习

  2024年全省重点普及“三法三条例”

  发放读本进行学习。

  法规科、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工会讲堂等。

  法规科、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法规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推动形成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紧扣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编制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走向深入,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制定本部门(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和服务全过程。(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三)加强局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四)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共性普法责任

  (五)落实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等重要论述。把宪法、民法典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办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六)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七)落实《党委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和管理风险。(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八)履行社会普法责任。积极参与全国、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规定,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建设管理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九)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活动。(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积极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部门(系统)德法共建活动。(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一)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建管监督科牵头,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

  三、个性普法责任

  (十二)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切实加强面向建筑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建筑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管监督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管监督科负责)

  (十四)加强燃气法治宣传,推动燃气企业依法经营,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城建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六)开展物业管理法治宣传,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合法权益。(房地产监管科负责)

  (十七)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推动监管企业依法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房地产监管科负责)

  (十八)加强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法治宣传,维护我市公民合法权益。(住房保障科负责)

  (十九)贯彻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的,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征收办负责)

  市文广新旅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文旅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全市文广新旅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文旅强市、推进“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2.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文广新旅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文旅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将法治文旅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广新旅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把局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牵头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广新旅日常工作全过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主要采取网上(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或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年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法规科、执法支队,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4.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和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江西省旅游条例》《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法规科、市场和资源开发科、市博物馆、市文化馆,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5.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在文广新旅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咨询、监督、服务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牵头单位: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6.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建立覆盖市、县(景区)两级的文化和旅游诚信退赔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以及旅游包车、旅游景区等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欺客宰客、恶性竞争、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市县两级联动,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明察暗访工作机制,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场和资源开发科、执法支队,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7.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的宪法法律意识。(牵头单位: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整理地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积极推动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品牌化的法治文化服务项目。指导各地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牵头单位:文化艺术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9.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宪法法律、党规党章、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并积极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将考核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文旅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对照工作要点的任务内容,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在12月底前,将法治文旅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局法规科。

  市城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服务任务等,制定鹰潭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部署推进普法责任制以及法治建设整体工作。

  4.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针对性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5.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美丽鹰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鹰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典型案例。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人社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重点普及“四法五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重点宣传《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继续学习《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八五普法”宣传活动。

  • 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和一线窗口人员。

  • 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报告工作进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提升我局执法队员执法水平,全面开展法治宣传。

  四、普法计划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学习研究劳动法、社保法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的领导分工、职责要求,引导督促分管领导、科室干部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3.将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等内容,开展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市级赛,加强人社系统“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4.开展人社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利用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扩大各种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5.大力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建设,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人社政策进基层活动,将惠企政策送上门,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公共服务服务“好差评”。

  6.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依法根治欠薪措施办法,巩固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有效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7.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8.深入实施稳就业攻坚、护航、展翅等专项行动,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担保创贷等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工,积极宣传好就业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年度推进方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基础作用,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9.加大社保法宣传,贯彻国家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总体方案,对接降低(减免)社保费、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改革举措。

  10.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市林业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林业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林业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公众对林业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林业普法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林业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业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林业普法工作。(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

  2.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林业普法工作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林业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实 效。(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切实抓好重点法律普及

  3.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利用“12·4”国 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4.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大力 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服务促普法,结合新制定的《全省林业系统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5.深入学习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林业保护发展相关 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森林防火期等重要节点,加强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森林防火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6.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7.加强林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在林业官网、公众号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开设法律法规查询、普法案例解读等模块,利用政民服务栏目及时解答市民疑问,充分利用林业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林业法治文化的社会知晓率。(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不断提高林业依法治理水平

  8.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和法治培训,深入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涉林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抓好“关键少数”法治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 6 次,专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 次。(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推动林业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常态化。(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9.加强林业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培训讲座、江西网络干部学院平台等方式,积极组织学习《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江西省林长制条例》《江西省山茶油发展条例》等新近出台林业地方性法规。(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0.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学法培训。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通过行政执法培训、法治专题讲座、分类学法考试和自学等多种形式,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 60 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普法、执法能力。同时,配合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11.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积极借助“互联网+”技术, 利用各类新媒体新技术,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群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保障

  12.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实施工作,认真完成 2024 年普法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立普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法宣阵地建设和保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组织机构成员,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

  14.完善法治宣传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发现和推广普法宣传典型,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市水利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我局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制定《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财物保障。

  4.加强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局领导干部宣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安排每个局领导干部讲授一次法治课。

  5.签订本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7.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发挥水法治文化公园宣传作用,提升民众法治文化素养,增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9.充分利用本单位led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党校、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10.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1.积极完成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左斌祥为普法工作分管领导、综合协调科(政法调统)为普法工作责任部门,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等,制定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应急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应急管理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扩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1.注重在执法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审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 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 象

  重点举措

  完成时限

  市审计 局

  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审计局全体干部工、社会公众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12月

  宪法

  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活动。

  12月

  民法典

  1.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2.在“鹰潭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

  12月

  国家安全法

  1.开展2024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2.在“鹰潭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宣传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

  12月

  2024年全市重点法律法规

  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鹰潭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运用好《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开展学习宣传。

  12月

  内部制度

  加强对《审计署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办审理发〔2024〕20号) 的学习,做好贯彻实施。

  12月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每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2.组织好市审计局2024年全局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3.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学法考法。

  12月

  报送普法信息

  每年报送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

  12月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 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 象

  重点活动

  完成时限

  市审计局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市审计局全体干部工、市审计局党员干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纳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

  12月

  市统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重点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

  2.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召开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议,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利用各专业召开的业务培训会议,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同时,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扩大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

  9.继续坚持以案释法。

  10.向社会公开本年度统计执法案件。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依法公开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12.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我市统计执法队伍。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2024年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宣传普及民法典;加强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两会精神,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各类扶贫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3.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4.制定市乡村振兴局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5.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市乡村振兴局扶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6.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宣讲等形式,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宪法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7.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8.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以及2024年普法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2024年普法内容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市乡村振兴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9.充分利用市乡村振兴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10.上一堂热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公开课。

  11.积极参加宪法微视频等法治文化活动。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3.推进政务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医疗保障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局干部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整合医疗保障(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按照市要求,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0.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医疗保障领域的法规政策,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注重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医疗保障特点,大力开展具有医保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供销社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紧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市供销联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编制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编制如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明确本单位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3.每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供销工作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我社宣传栏、微信群、简报等,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

  11.注重在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三公经费,招投标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开展法治讲堂等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推动形成部门紧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紧扣行政审批系统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编制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各科室、法律顾问和本部门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3.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政务服务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5.继续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及行政执法证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审批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8.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媒介,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审批服务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9.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公开审批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1.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档案馆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档案馆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市档案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结合馆工作实际,制定市档案馆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馆落实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馆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馆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依法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成立市档案馆普法志愿者队伍,进社区、挂点帮扶村贫困户,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档案中心LED屏、查阅利用窗口、“鹰潭档案”微信公众号、结合“6·9”国际档案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扩大社会知晓率。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档案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注重在档案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服务对象履行法定义务,让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妇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妇联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结合“三八”维权周、“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8.持续推进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市社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社联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要求,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大力提升社联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将社联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网站、微信,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9.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科协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系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系统)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根据本单位(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1.注重在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系统)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侨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侨法六进、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侨联维权过程中普法、侨胞之家社区普法、微信公众号转发涉侨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等涉侨法律法规。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侨联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市侨联2024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侨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针对今年侨联重点任务,制定市侨联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鉴于侨联人员少的工作实际,通过参加全省侨联系统培训、全市普法工作培训、网络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挖掘并推荐侨界法律人士及侨联机关干部加入各级普法志愿者队伍或普法讲师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市侨联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侨法宣传角、侨胞之家等载体,“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涉侨法律法规,扩大侨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涉侨调解、侨联维权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侨联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涉侨纠纷调解的过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侨合作”机制,依法保障侨商和侨资侨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侨联工作特点,大力开展具有侨联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残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残联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市残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依法行政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

  4.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帮助惠残助残企业对残疾人就业政策“应知尽知”,减免优惠“应享尽享”,着力落实落细残保金优惠政策,

  5.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7.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结合残疾人各项工作,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纳入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8.以残联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为基础,整合社会法治宣传力量,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9.履行法治宣传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10.注重在“代表、管理、服务”残疾人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让残疾人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之成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2.利用鹰潭残联微信公众号、官网等网络媒介,设立残疾人法律大讲堂,搭建以案释法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13.从残联实际出发,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条例》《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普及“五法四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鹰潭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积极参与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红十字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宣传栏、微博、微信、网站,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1.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

  12.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红十字会特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动员全会干部职工、志愿者和会员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

  8.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法律知晓率。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国资委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

  共性普法目录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个性普法目录

  新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法典第三编

  物权

  中国共产党章程

  普法对象

  市国资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市属监管企业全体职工

  普法责任落实形式

  1.制定委党委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

  3.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

  4.举办法律讲座;

  5.指导市出资监管企业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刘志英

  联系电话

  6438030

  联络员

  陈文政

  联系电话

  6438030

  民建市委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建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学习宪法、民法典、“四法五条例”。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4年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梁东华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孔街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3039

  普法联络员:冯响楠

  2024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徐加良(江西华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建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建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民进市委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进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学习宪法、民法典、“四法五条例”。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4年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陈嫣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吴后启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3919

  普法联络员:官影超

  2024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吴文兆(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进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进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民革市委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革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学习宪法、民法典、“四法五条例”。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4年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徐双文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熊宁宁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3916

  普法联络员:官万寅

  2024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会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袁列文(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民革党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革鹰潭市委会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革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民盟市委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民盟鹰潭市委会

  普法责任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学习宪法、民法典、“四法五条例”。

  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

  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执行,并做好总结。

  2024年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

  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

  市委会主委:胡梦莉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桂晴

  责任科室:办公室

  科室电话:6442225

  普法联络员:陈思敏

  2024年市委会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参加“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红色法治基因活动,参与公益普法;

  2、组织全市盟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3.23”警示教育培训;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大讲堂、“百万网民法学法律”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网上考试;

  4、将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入市委会中心组学习;

  5、组织市委会领导干部及机关在职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市委会法律顾问

  薛建园(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治宣传教育

  队伍

  组织盟员中的律师等法律专家整合为民盟鹰潭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

  阵地

  媒体:民盟鹰潭市委会微信公众号

  实体平台:宣传栏

  以案释法

  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积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政务公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工业控股集团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

  目录

  共性

  普法

  目录

  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个性普法目录

  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宪法

  国家安全法

  民法典

  普法对象

  集团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普法责任落实形式

  1、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进一步利用普法讲堂,开展普法活动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5、积极组织公司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

  6、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普法宣传

  7、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公司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8、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9、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任务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吴德昌

  电话

  6221153

  联络员

  王思艳

  电话

  6221153

  市委台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中共鹰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重点

  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个性内容

  《国家安全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反分裂国家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

  本单位本年度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4月15日、12月4日、传统节假日

  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走访慰问台胞台商,开展涉台普法宣传

  本单位普法平台

  微信公众号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郑占煌

  责任部门:综合秘书科

  联系电话:0701-6446992

  普法联络员:吴松美

  交通建设投资集团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普法对象

  集团及子公司全体职工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

  个性普法内容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部室

  (子公司)

  《公司法》

  审计风控部

  《安全生产法》

  工程部、公路工程公司

  《国家安全法》

  公路工程公司

  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

  完成时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

  8月底前

  国家安全教育日

  9月底前

  民法典宣传月

  9月底前

  安全生产月

  8月底前

  新《公司法》知识培训

  11月底前

  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

  12月底前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活动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

  12月底

  法治讲座培训

  12月底

  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

  12月底

  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活动

  12月底

  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12月底

  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市交建投集团属于国有企业,无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因此,无普法志愿者队伍。

  本部门本单位

  普法阵地及载

  体建设

  市交建投集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

  组织保障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市交建投集团全面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

  普法工作办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分管领导:张赣斌

  责任处室:审计风控部

  普法联络员:舒淇         联系电话:6693518

  普法经费预算:1万元

  驻沪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和鹰普法办字〔2024〕1号《关于编制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制订驻沪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办工作计划,组建本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办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服务任务等,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年度计划。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招商引资、市场环境、法治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6.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法治讲座,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渠道,结合“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工商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工商联工作计划,组建市工商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武太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为责任部门。

  3.制定市工商联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5.开展民营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6.充分发挥市工商联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7.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

  9.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市工商联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0.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民营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人物(事件)评选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3.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明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作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目录,采取培训会的方式进行解读释明,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3.将普法工作纳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人财物等保障。

  4.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管理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5.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6.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密切相关的普法活动。

  7.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8.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9.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将住房公积金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10.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11.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的社会知晓率。

  12.注重在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3.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6.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金融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处非条例》和《江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为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采取培训会的方式解读释明,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市金融办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8.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及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深入推进红色法治基因传承,积极参与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明确本单位(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以及解读释明的具体举措和方式方法,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基本遵循。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系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系统)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单位(系统)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本单位(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系统)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和法治讲座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8.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和本单位(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专业法的社会知晓率。

  9.注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10.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逐步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和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系统)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12.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从本单位(系统)实际出发,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培育各类法治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本单位(系统)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3.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系统)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推荐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

  15.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税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落实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民法典、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税费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积极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分类学法考试及“百万网民学法律”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意识。

  2.开展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坚持线上线下并举、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开展“三看三访三问”专项活动、开展税法“七进”系列税收普法活动、开展“防范涉税风险 服务企业发展”税警联合宣传活动、开展税助乡村发展志愿服务活动、“童眼看税收”等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传播阵矩,深入宣传税收法律知识。

  3.宣传最新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专题培训、印制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单等形式,深化宣传解读、加强内外培训,加强咨询解答、实施精准辅导,不断提升和扩大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知晓面”。

  4.做好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辅导工作。通过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咨询、发放税法知识读本等方式,结合社会关切和社会热点,举办税收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多角度、分层次开展税收法律、税费政策、税收业务等方面的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

  市气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鹰办字〔2018〕11号),加快推进气象法治建设,按照江西省气象局和市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清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明确鹰潭市气象局2024年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见附件)

  2.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健全普法机构。调整“江西省鹰潭市气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及相关科室普法职责。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和服务任务,制定并印发《江西省鹰潭市气象局 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进一步提高鹰潭市气象部门普法效果。

  6.开展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 6次,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7.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8.开展气象法治培训,重视气象法治队伍建设。组建相对固定的气象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组织举办气象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气象法规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9.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气象法律法规,扩大社会知晓率。

  10.建立以案释法常态化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督查,收集、整理气象行政执法案例,并将典型案例发布到 “ 气象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

  11.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持续加强气象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区(市)气象局因地制宜,利用宣传长廊、宣传板报等方式,加强法治学习阵地和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13.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本单位法治创建整体水平。

  14.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江西省气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

  市国有控股集团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关于编制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推进集团法治文化建设,履行好“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形成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大普法格局,现结合集团实际,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求,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管理、工作全过程,利用多种形式,多样平台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让广大员工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法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外部专业讲师开展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授课活动,积极组织集团全员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集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成立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爱民

  常务副组长:程平兴

  副组长:杨  霞

  成  员:罗贵平、吴军祥、朱非白、陈涛、李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各项普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费预算、落实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与集团运营相关法律知识、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等日常工作。

  四、普法内容及主题活动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及常识性法律知识、党章党规,以及与集团各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二)坚持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

  (三)助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配合集团党委做好党纪学习教育、“七一”前后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加强民法典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组织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广告屏等传播媒体,通过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民法典知识竞赛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开展国家安全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加强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培训力度。结合集团实际,通过“合规大讲堂”、“岗前知识培训”等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度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集团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学习宣传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2024年重点普及“四法五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鹰潭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重点宣传《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

  (八)深入开展“普法四进”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子企业、项目点、挂点村(社区),真正做到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里,送进群众心里,有效延伸普法触角,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九)严格遵守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集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推进普法工作全面实施;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二)严格落实。根据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法治学习、江西省干部网络学院、全体员工网络学法课时,按时按质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等各类网络学法用法考试。

  (三)认真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好普法工作和各项活动,及时报送普法工作相关信息。

  鹰潭应用工程校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校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我校普法教育机制,构建各科室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我校普法教育工作,着力推动依法治校项目落实,开创我校普法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鹰潭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法治力量,结合我校实际,按照鹰潭市《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编制规范说明》,制定本普法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全年普及内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学生。

  一月份普及内容:防溺水、安全用水用电、交通安全等安全法治教育。

  普及对象:全体学生

  二月份普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学生

  三月份普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

  四月份普及内容:维护国家安全等爱国主题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江西省学校安全条例》、校园防欺凌法治教育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学生

  五月份普及内容:《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五四运动主题教育、传统文化主题教育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学生

  六月份普及内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

  七月份普及内容:食品安全、防溺水、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等安全法治教育活动

  普及对象:全体学生

  八月份普及内容:食品安全、防溺水、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等安全法治教育活动

  普及对象:全体学生

  九月份普及内容:《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普及对象:学生、全体教职工

  十月份普及内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

  十一月份普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督导条例》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

  十二月份普及内容:国家宪法日教育、传统文化主题教育等

  普及对象:全体教职工、学生

  我校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了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防范决策、管理风险,争取圆满完成2024年“八五”普法工作。

  市国动办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施管理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设施管理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设施管理科)

  二、重点普法对象

  1.市国防动员系统各级领导干部。

  2.市国防动员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国防动员领域社会组织、从业企业、管理服务对象。

  4.社会公众。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专题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国防动员系统干部的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教育培训纳入国防动员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国防动员系统工作人员入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国防动员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按要求继续组织好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学习考试。

  3.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国防动员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4.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平台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国动办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12·4”法制宣传日,认真开展人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进企业等“五进”活动,积极宣传国防动员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动员意识、国防观念。

  5.充分利用本单位(系统)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简报以及和报社战略合作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形成社会重视国防动员、民众关注国防动员的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参加各类微视频征集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法治文化活动。

  6.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人防部门门户网站。按照“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人防工程建管用、人防国有资产招租、人事招录任免和机构调整等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公开公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

  2.强化工作成效。“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将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将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深入“八五”普法。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全市国动系统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中国人寿鹰潭分公司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我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有关工作,根据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二、普法目标

  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

  三、工作计划

  1.普法工作纳入本公司规划,组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4月底完成)

  2.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工作范畴。(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

  3.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办公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促进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

  4.组织开展培训,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员工对公司的业务运营有明确的法律认识,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

  5.组织干部员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

  6.充分利用公司柜面、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执行的法律法规,履行社会普法责任,扩大社会知晓率。(责任部门:综合部、运营服务部,完成时限:12月底完成)

  市卫健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普法对象

  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众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4年度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

  个性普法内容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处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行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医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疾病预防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体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疾病预防监督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疾病预防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疾病预防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疾病预防监督科

  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

  爱卫办

  江西省献血条例

  医政科

  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医政科

  江西省中医药条例

  中医科

  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重要时间节点主题普法计划

  具体内容

  完成时限

  “4·15”国家安全日,在全系统开展《生物安全法》系列宣传活动

  4月底前

  4月爱国卫生月,开展《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进社区宣传活动

  4月底前

  4月最后一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进企业宣传活动

  4月底前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30周年

  6月底前

  6月14日:世界献血日,开展《江西省献血条例》宣传活动

  6月底前

  7月:《中医药法》实施8周年,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7月底前

  8月19日:医师节,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进医院系统宣传活动

  8月底前

  “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12月底前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专题活动

  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1、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6月底前

  2、举办一期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

  6月底前

  3、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机关系统活动

  12月底前

  4、组织委机关参加领导干部学法考法

  12月底前

  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1、线上网络普法。利用委网站、委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活动。

  2、线下活动普法。开展知识讲座、现场普法活动,印刷普法海报、宣传手册等。

  3、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深办公室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重点举措

  完成时限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深圳招商引资办公室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体干部职工

  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12月底

  宪法

  全体干部职工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宪法活动。

  12月底

  民法典

  全体干部职工

  认真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

  5月底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全体干部职工

  将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12月底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

  组织好本单位 2024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 100%。

  12月底

  二、个性普法清单

  责任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重点举措

  完成时限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深圳招商引资办公室

  国家安全法

  全体干部职工

  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活动

  4月底

  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全体干部职工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12月底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名称

  普法对象

  方式方法

  时间进度

  牵头责任部门(单位)

  1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局机关及

  局属单位党员

  1.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党支部集中学习;

  2.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

  3.普法内容纳入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进行学习;

  4.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

  5.干部教育在线培训学习;

  6.对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7.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8.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组织交通法治宣传活动;

  9.利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10.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共交通工具、基层站所等开展法治宣传;

  11.结合日常管理、行政执法等具体工作进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

  12.发放宣传折页;

  13.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积极参加各项法治学习、答题等主题活动。

  贯穿全年

  党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贯穿全年

  党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贯穿全年

  行政办公室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贯穿全年

  行政办公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

  法规安全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机关干部、

  行政执法人员

  贯穿全年

  法规安全科、市交通支队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局机关干部

  集中学习或自学

  贯穿全年

  党委办公室

  5

  《江西省信访条例》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

  行政办公室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机关干部职工

  贯穿全年

  行政办公室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

  安监科、运输科

  8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

  法规安全科、市综交中心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贯穿全年

  交通战备办公室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

  贯穿全年

  建设管理科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社会公众、涉路单位、执法人员

  贯穿全年

  市交通支队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执法人员

  贯穿全年

  市交通支队、

  市综交中心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社会公众、客运企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执法人员

  贯穿全年

  市交通支队、

  市综交中心

  14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贯穿全年

  法规安全科、市交通支队

  15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相关单位与

  从业人员

   集中学习或自学

  贯穿全年

  市交通支队


  来源:鹰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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