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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全省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的公示

2024年04月12日 16:17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全省通报表扬单位及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赣司字〔2024〕57号要求,现将鹰潭市拟推荐通报表扬的“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全省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个)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

  鹰潭市司法局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3个)

  张  露   贵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

  马俊峰   余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峰   月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三、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10个)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鹰潭市法学会

  中国共产党贵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贵溪市司法局

  贵溪市彭湾乡人民政府

  余江区司法局

  余江区画桥镇人民政府

  月湖区江边街道办事处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泉源村委会

  四、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8个)

  徐丽萍   鹰潭市教育局安稳办干事

  黎育芳   鹰潭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干部

  许  勇   信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智琴   贵溪市司法局雷溪司法所所长

  王兴鹏   余江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徐佳媚   余江区锦江镇中心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徐卫华   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室主任

  徐有仁   信江新区社会治理办三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01-6690511,电子邮箱:yingtanpufa@163.com。

  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来源:鹰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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