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全省通报表扬单位及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赣司字〔2024〕57号要求,现将鹰潭市拟推荐通报表扬的“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全省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个)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
鹰潭市司法局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3个)
张 露 贵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
马俊峰 余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峰 月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三、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10个)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鹰潭市法学会
中国共产党贵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贵溪市司法局
贵溪市彭湾乡人民政府
余江区司法局
余江区画桥镇人民政府
月湖区江边街道办事处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泉源村委会
四、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8个)
徐丽萍 鹰潭市教育局安稳办干事
黎育芳 鹰潭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干部
许 勇 信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智琴 贵溪市司法局雷溪司法所所长
王兴鹏 余江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徐佳媚 余江区锦江镇中心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徐卫华 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室主任
徐有仁 信江新区社会治理办三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01-6690511,电子邮箱:yingtanpufa@163.com。
鹰潭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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