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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阻断侵权商品流通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全链条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2024年04月07日 14:39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月湖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成立“4·26”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全链条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守护“创新梦”。2022年1月至今,该院办理涉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11件12人、涉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21件53人。

  提前介入确保案件证据质量

  “您好,咱们公司为回馈老会员,特意推出一款茅台酒……”假如你接到类似的推销电话,一定要当心。在月湖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倪某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被告人就是通过上述方式销售假冒的茅台、五粮液,销售金额为700余万元。

  为优化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和办案机制,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强化证据证明效力。如吴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官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将物流公司代收款的银行流水账单、物流邮寄单与销售成单表进行大数据比对,确定销售金额。

  同时,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未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的情形,该院行使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其纠正完善,推动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确保程序公正。

  预防犯罪依法适用从业禁止

  依托“4·26”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月湖区检察院依法对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在全国发行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发布警示公告,停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及时止损,通过释法说理,让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自愿先予履行赔礼道歉和发布警示公告民事责任。

  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预防再犯罪,检察官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行为人提出从业禁止的意见,为本地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从业禁止起到示范作用。倪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5名被告人均判决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在3年至5年内禁止从事酒类销售职业,且已执行。

  检察建议堵住行业监管漏洞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流通寄递安全领域出现的管理漏洞,月湖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住行业监管漏洞。之后,相关部门出台《鹰潭市推进寄递安保“一号工程”聚焦收寄验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多次联合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向快递员宣传“三项制度”,增强快递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源头上阻断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流入社会。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符合企业发展特点的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举措,该院成立全省首个驻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联络点,护航鹰潭眼镜产业。依托该联络点,该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收集掌握侵权线索和工作意见建议,强化辖区内眼镜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保障眼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新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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