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法治鹰潭网 >> 红色天枰

全省首例!贵溪法院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提起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11月06日 15:15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10月3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公益诉讼起诉人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贵溪市某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贵溪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镇政府对辖区内某村小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村民活动广场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该案系江西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9月15日,贵溪检察院向贵溪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贵溪法院于当日依法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3+4”合议庭。2023年10月9日,贵溪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部分贵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干部、群众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某镇政府辖区内某村小组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村民活动广场。某镇政府作为监管部门,未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且在检察机关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后仍未进行整改。针对该情况,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依法确认某镇政府不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并判令其继续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在庭审中,法庭围绕某镇政府是否履行法定职责及被占用耕地是否整改到位展开了详细调查,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贵溪法院认为,被告某镇政府作为土地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公益诉讼起诉人发出检察建议后,其仍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公共利益一直处于受损状态,故应确认违法。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某镇政府已将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村民活动广场进行拆除,对硬化的土地进行恢复,并根据土地特性种植荞麦作物。相关职能单位联合组成验收组针对被告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并出具《复耕验收意见》,表示涉案地块经实地勘验已恢复土地原状,故本院认为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据此,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耕地保护是基础的民生工程。下一步,贵溪法院将树立和践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理念,注重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保护鹰潭市的“金山银山”,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来源:贵溪法院
相关新闻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上投稿 | 隐私声明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网信办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