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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多元”工作法,交通事故调解见显著成效

2023年09月04日 16:32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一直以来,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深入贯彻“主动警务”工作理念,通过“交警搭台,多方合力”的“1+N多元调解”,坚持一切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为民排忧解难,实行事故“温情调解”,突破事故处理“不懂法”“不方便”“不理解”等传统调解壁垒,从调解主体、时间、空间和理念等四方面入手,创新事故“四多元”工作法,使事故纠纷处理见显著奇效。

  新工作法试行以来,大队收获群众满意表扬锦旗达30余面,无1起交通事故上访上诉案件,所有交通事故历史积案全部化解结案,成为作风过硬、有口皆碑的基层公安队伍。

  一、调解主体多元:“1+N多元调解”平台聚合力

  根据辖区实际,创新机制,立足矛盾纠纷关键点,搭建调解平台,推动纠纷化解。调处机制上,构建多元调解平台。由大队主导成立调解委员会,通过事故民警、法院、律师、保险机构、辖区派出所、医疗机构、街道(乡镇及所辖社区、村组)、群众(乡贤)等多元组合,聚焦多元调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突出多元化调解主体。交警部门单独或联合法院、保险公司、村镇乡等政府干部、信访部门,熟悉当事人亲属等多元主体,对交通事故进行理赔调解。

  理赔标准严把“出口关”。调解委员会从调解到诉讼、从判决到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交通事故处理统一标准。

  实行法律咨询定期轮班制。在大队设置律师定期轮岗值班,服务群众,对于家庭困难的,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调解或司法诉讼,让困难群众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截止目前,派驻律师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160余人次。

  二、调解时间多元:“延时服务”增添调解温度

  在接待大厅张贴公示栏,设置调解公示栏增加透明度,使信息一目了然。调解程序上,先由主办民警直接调解,再由事故民警交叉调解,最后提级大队领导参与。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延时服务”,除了工作日,大队在周末、节假日增设工作小组,为苦于平日里无法抽身处理事故的群众解决愁盼问题。截止目前,延时服务共接待群众600余人,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

  三、调解空间多元:上门“靠前服务”获得群众满意

  依托“警保联动”机制实现快勘、快处、快赔,解决。按照“就近出警”+“就近出险”原则,对财损2000元以下事故,采取“互碰自赔”,最低成本解决损失;对轻微受伤事故,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医疗费、车辆修理费等。目前,轻微财损事故实现当日处理,一般车损事故三日内处理。

  在调解模式上推陈出新,针对“情绪大”“矛盾深”的当事人,联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靠前一步”上门服务。调解中,不仅在直属大队驻地,民警还深入街头巷尾,走进医院病房、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村居委会、保险公司、机关单位等地做工作,了解当事人诉求及矛盾点,切实化解纠纷。

四、解调理念多元:强化正确理赔观念引导

提升强化法律关系理念。按照“依法调解、公平公正”原则,调解委员会以道交法和相关法律为依据,提高当事人的交通法规意识以及合法途径处理意识。

强调事故现场证据理念。结合事故具体情况,通过调查事实真相,理清是非曲直,尤其是通过现场勘查第一手资料,具体分析事故碰撞过程,充分结合交通行为和法律法规,不以“谁受伤、谁有理”来判定,为当事人释疑解惑,理清责任划分标准,使双方思想上接受调解方案。

突出情感互动。从心理出发,让情感升温于细节,使当事双方心平气和沟通,坦诚交流。同时告诫当事人,在交通事故面前,没有受更大的伤害,就是最大的幸福。

树立正确金钱观念。一些当事人有错误“金钱观念”,甚至想通过理赔“发横财”,民警强化思想引导,使当事双方树立正确金钱观,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生命健康安全至上“理念,在“自愿、平等、互谅”中达成协议,不纵容漫天要价,也不支持一毛不拔,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来源:鹰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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