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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

《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出台,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2021年07月06日 15:00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强就《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介绍和解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嘉金、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叶敏健、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邓奕强、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刘晨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纲领性文件,《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全篇的主题主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江西建设的目标、思路、举措、抓手、载体,擘画了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和宏伟蓝图。《规划》明确,到2035年,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发布会现场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新闻发布会上,张强介绍,《规划》的制定既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衔接配套,又立足我省实际,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为牵引,结构安排上体现了江西特色,是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江西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规划》要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江西建设的目标,到2025年,省委领导法治江西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立足省情、特色鲜明的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张强介绍,根据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按照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西具体要求,《规划》分5个方面部署了22项主要任务,体现了江西特色。具体来说,在内容方面,《规划》注重总结、升华近年来我省法治建设成果,如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五型”政府、“赣服通”、“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及富有江西特色的红色法治资源,进一步拓展深化,力求使之成为国家“法治名片”。在工作保障方面,注重强化各级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完善全面依法治省考核,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坚持党的领导铸法治之魂  《规划》要求,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等结合起来,发挥普法阵地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同时,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立法助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把宪法法律落到实处。加快建设“五型”政府,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健全在党的领导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党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保证宪法实施固法治之本  《规划》规定,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全省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保证宪法正确实施,省、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和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  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充分挖掘、利用江西红色法治资源,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作用,加大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

  强化法治为民行法治之力  《规划》要求,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立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制度,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设“赣服通”升级版,加快实现“一次不跑”“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增强司法社会公信力。《规划》要求,要完善民事再审程序,规范立案受理,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和提级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等专门性审判法庭和金融等专业化人民法庭建设。深化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以法官、检察官为中心的办案团队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升级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功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应当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等考核相结合。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和宣传解读力度,探索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积法治之势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针对法规规章中存在的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清理,加快进行修改和废止;加强立法的协同配套工作,增强法规规范整体功效;加强立法评估论证工作;加强地方性法规解释工作。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等。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包括健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和不起诉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撤回起诉工作等。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体系,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2022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行政庭审常态化制度化。  加大执行体制改革力度。健全解决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制度体系,深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全面对接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

  严格制约监督立法治之威  《规划》要求,要加强全面监督。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执纪执法贯通,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拓宽人民监督员了解、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机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推进立法监督。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工作。完善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等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推进执法监督。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推进司法监督。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负面清单”。健全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相关工作机制等。

  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  围绕完善法治江西建设工作保障,《规划》从组织保障、工作队伍、统筹协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  《规划》要求,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江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到2025年底前,力争设立3-5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建立2家公信力优良、有区域特色的仲裁机构,实现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100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4万名,人民调解专家库专家达到3000名。  加强法治建设科技支撑,推动法治江西建设向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转型,逐步建立统一的法治江西信息平台,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  《规划》还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文/图 余溪月 首席记者方维芳


  来源:(省委依法治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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