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鹰潭市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余江精神病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余江精神病院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通过超标准收费套取医保基金40.32万元。医保部门依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7﹞18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40.32万元,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余江天师堂中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余江天师堂中医院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通过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9.36万元。医保部门依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7﹞18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9.96万元,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江西省六国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西省六国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医院2018年1月1日-2019年5月24日通过伪造病历、虚记、多记水溶性维生素、正清风痛宁注射液骗取医保基金12859元。医保部门根据《贵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协议》第七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2859元,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六个月。
四、雅美肛肠专科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雅美肛肠专科医院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通过多记手术费、检验项目未按医保诊疗项目价格收费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8866.06元。根据《鹰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及有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8866.06元。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