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即将来临之际,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宣传活动,邀请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学校法制副校长廖峰来校上思想政治理论课,课题为«法律年龄知多少?»。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徐美玲陪同宣讲。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和六年级学生共计300余人聆听讲座。
法律年龄知多少
年龄,是我们身份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而自然增长,年龄于我们,如同年轮于树木。但不知你是否想过,不同的年龄阶段,意味着我们会享有不同的法律权利、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呢?廖峰副检察长从法律角度上,对0-14周岁各年龄段的权利、义务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0周岁以下(胎儿)
现实生活中,胎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其必须依存于母体的生命而存在。但法律为保护其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利益时,将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人。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1--6周岁(学龄前儿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由相应成年人带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由相应成年人带领。
6周岁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接受义务教育既是一项权利,同时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国广大父母普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8周岁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第十九条还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2周岁
会骑自行车的小朋友高兴了,他(她)们可以骑着自己心爱的自行车、三轮车上路行驶了!
14周岁
这是一个危险的年龄段,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4岁是刑事责任的起始年龄。我国《刑法》中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从14周岁起,每个人都要开始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切莫因年少无知,而在自己人生道路上,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
针对当前有的校园出现性侵欺凌等现象,廖峰副检察长也语重心长地教育同学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学会保护自己。
廖峰副检察长将抽象的法律条文,用鲜明生动的事例,逐一进行了讲解,并不时与同学们互动,现场气氛活跃。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全国“宪法宣传周”这一契机,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力推进依法治校,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做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