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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将集中考法

我省出台《方案》明确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

2019年11月04日 10:53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11月3日,记者获悉,我省最新出台《关于在全省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全省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试成绩通报参考者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布。

  《方案》明确,参考对象为全省新提任为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通过的人选、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选按照《关于对省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人员进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的意见》执行。在五年内参加过考试的干部不再参加。我省将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试采用开卷笔试,限时独立完成,参考人员为上一季度新提任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等四类,考试时间为45分钟,60分(含60分)以上合格,90分(含90分)以上优秀。考试成绩通报参考者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布;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下季度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优秀或合格的,按合格记录,补考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通报批评。

  据悉,《方案》确定,在全省新提任领导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工作由省委依法治省办负责总协调、总调度,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负责提供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名单。监考人员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负责聘请法律专家出卷并评卷,并建立试题库,每次考试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文/记者徐小勇


  来源: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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