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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付劳动报酬获刑罚 员工七年讨薪路终获成功

2019年10月31日 16:55    编辑:熊真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42名酒店员工,历经7年讨薪路,终于等来了血汗钱。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刑事案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来,被告人徐某系浙江人,2010年至2012年3月在贵溪市经营酒店,期间因经营不善未支付42名员工2012年1月至3月工资143142元。2012年4月,经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被告人徐某仍不支付,并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鉴于拖欠员工数量多、拖欠时间久,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卷后,考虑到被告人徐某有支付劳动报酬的意愿,与被告人徐某的家属取得联系,释法明理后被告人徐某的家属于2019年10月10日支付了42名员工全部的工资,并取得上述员工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徐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的家属在宣判前代为支付本案拖欠被害人的全部工资,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如上判决。(黄小辉)


  来源:贵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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