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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3年来受理各类破产案718件 形成破产案件专部专人专审格局

2019年09月11日 16:14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9月6日,江西高院通报近三年来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法院围绕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大局,依法审理一批重大破产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着力培养破产审判专业人才,破产审判工作取得进展。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718件,办结406件。

  其间,江西法院先后出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绩效考核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加强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全省三级法院还成立了破产合议庭共117个,员额法官共142人;先后举办了四期企业破产审判法官培训班,培训法官和法官助理800多人次,全省法院基本形成了破产案件专部专人专审的工作格局。

  为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江西法院编制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共选定了132家管理人,并对管理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在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信息化方面,全省法院及时更新、录入、发布案件信息,建立破产信息联络员,畅通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反馈渠道。

  江西赛维、新余赛维破产重整案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

  【基本情况】2012年年初,赛维赣州景荣集团陷入债务危机,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债权人向新余中院申请赛维两公司破产重整。2015年11月17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赛维两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后原重整投资人宣布退出重整。在全体债权人均要求继续重整的情况下,新余中院从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将继续重整的思路层报最高法。2018年1月12日,管理人在新余中院的监督下将赛维两公司移交给重整投资人。

  【典型意义】新余中院从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启动第二次重整楼盘预售程序,最终重整成功挽救了企业,各债权人均获得高于破产清算所能获得的债权清偿,职工债权、小额债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

  赣州景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启动楼盘预售程序让企业重生

  【基本情况】赣州景荣集团有限公司因筹借巨资盲目扩张,产生巨额财务成本,经营陷入困境,流动资金断裂,于2014年初陷入停止经营状态。2017年7月26日,景荣公司在生效案件执行过程中以其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赣州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8年11月,经债权人申请,赣州中院裁定对景荣公司进行重整。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公开招募投资人,最终确定由L房地产开发公司和Y建设工程公司组成的竞标联合体承包案涉项目经营权。债权人大会通过了管理人提出的重整方案后,该项目经过场地清理、项目资料移交对接、续建手续办理,现已启动楼盘预售程序,重整计划正有条不紊地实施。

  【典型意义】该起涉及数百人、金额数十亿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得以重生,有效利用了房地产开发土地资源,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启动项目建设清偿债权4亿余元

  【基本情况】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因涉诉讼事项,全部土地、房屋均被法院查封,加上资金链断裂,公司停止经营,新余国际广场项目全面停工,600余户购房业主无法收房。

  2015年2月5日,新余中院裁定泰耐克公司重整,并指定新余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成立的泰耐克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在完成重整各项基础工作后,管理人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新余中院于2016年1月6日裁定批准泰耐克公司重整计划。

  【典型意义】法院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公平、合理地调整当事人权益。重整后,新余国际广场项目开发建设全面启动,截至2018年11月15日,已累计投入开发资金3.16亿元,清偿各类债权4.27亿元,累计缴税9770.02万元。

  三瑞科技(江西)有限公司重整案收购式重整助产品远销国外

  【基本情况】三瑞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简称三瑞公司)从2015年起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2016年4月5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裁定受理三瑞公司重整申请。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向法院递交初步重整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方,最终择优确定长沙瑞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1.21亿元受让原三瑞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该款全部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及破产债权。但该重整计划经二次表决,仍未能通过。管理人于2017年6月28日向法院申请依法裁定批准。现该计划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各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已足额收到分配款。

  【典型意义】三瑞公司的产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法院在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基础上,采取收购式重整的方式,使新的投资人能摆脱原有债务,同时保留了原公司的技术力量和熟练工人。目前,公司的产品已远销国外。

  丰城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挽救企业并让96个债权人脱困

  【基本情况】丰城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花园大酒店)位于丰城工业园内,因前期建设举债过多、债务利息过高、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员工10个月的工资及水电费等,酒店无法正常经营,濒临倒闭。2016年4月26日,丰城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花园大酒店破产重整的申请。花园大酒店先后召开了三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月23日,法院裁定确认该重整计划草案有效。2019年3月31日,花园大酒店的重整资产全部到位并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对其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新的战略投资人控股花园大酒店。

  【典型意义】花园大酒店破产重整案的成功,不仅挽救了一个企业,让166名员工正常就业,并让96个债权人从困境中得到解脱。

  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清算案财产依法变现保障教职工权益

  【基本情况】万载县星火中学2003年一面招生办学、一面基建建校,学校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短缺问题面向社会融资,直至2010年2月,因资金链断裂停办引发经济纠纷问题。万载县法院于2011年5月16日受理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清算案,债权初步核定为22303392.19元。万载县法院就万载县星火中学包括房屋、附属零星设施等在内的现有整体财产进行司法拍卖,但三次拍卖均流拍。2017年3月2日,清算组将万载县星火中学破产财产以总价1100万元变卖给买受人万载县康乐实验学校,万载县康乐实验学校按时缴纳全部价款。清算组于2017年4月20日制作了财产分配方案,之后完成了分配。

  【典型意义】面对三次流拍,破产财产无法及时变现、债权人无法及时实现债权的情况,法院积极寻找应对方法,最终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依法对破产财产进行了变现,保障了广大教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与破产衔接解决“执行难”

  【基本情况】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被迫停业,拖欠银行贷款、职工工资、民间借贷等债务。因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铅山县工业园区内,竞拍单位应符合工业园区的入园要求等条件,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资产最终因流拍未能处置。上述执行案件受理后近五年未能执行完毕。2018年2月2日,铅山县法院裁定受理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执行案件相应中止,所涉债权债务统一纳入破产清算程序中处理。经网络司法拍卖,铅山县天江纸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顺利成交,成交价为2908424元。因铅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对破产财产享有抵押优先权,经过多次协商,银行同意让渡部分资金给职工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

  【典型意义】执行与破产的有序衔接,有效化解执行多年未果的积案、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江西嘉俊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有效盘活企业闲置土地和厂房

  【基本情况】江西嘉俊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由于拖欠多家供货单位材料款,于2015年9月歇业。都昌县法院因执行陷入僵局,2017年7月12日,九江中院受理江西嘉俊公司破产清算案,该公司所涉所有执行案件相应中止,所涉债权关系统一纳入破产清算程序中一并处理。经管理人对江西嘉俊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核,最终截至2017年9月12日资产总额29099109.67元,负债总额64650346.25元。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裁定宣告江西嘉俊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破产。

  【典型意义】本案是通过执行不能移送破产审查的案件,有效化解执行积案,公平保护相关各方债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僵尸企业闲置土地和厂房,使得依法破产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

  江西华夏电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方筹集资金助产品升级换代

  【基本情况】江西华夏电源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公司”) 2015年11月因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且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被迫停产停业。华夏公司在破产申请前的资产评估价值为9600万元。2017年6月30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华夏公司破产清算。2019年3月14日,抚州中院裁定批准华夏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将依法得到清偿,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可高于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

  【典型意义】法院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保障地方就业稳定。公司由重整方筹集资金升级为对环境无污染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实现了产品的升级换代。

  江西第二机床厂破产清算案通过多种方式安置3090名职工

  【基本情况】江西第二机床厂未能跟上时代的节奏,经营出现严重的亏损,至2008年累计亏损达15336万元,严重资不抵债,有3090名各类职工亟须安置。2009年12月3日,江西第二机床厂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

  2009年12月10日,吉安中院裁定受理江西第二机床厂破产清算,发布了破产清算公告。在吉安中院破产案件合议庭的指导、监督下,江西第二机床厂完成了债权申报、清产核资、资产变现工作。协调完成江西第二机床厂土地有偿收储,获得破产资金1.02亿元。2018年9月20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8年10月31日,因破产财产已经全部分配完结,裁定终结江西第二机床厂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通过另行安排就业、货币补偿、补缴社会保障费用等方式对3090名各类职工成功实施了安置。江西第二机床厂学校、医院、社区等公益性资产转归地方管理,人员由地方接收,平稳交接。文/记者程爱娣 徐明 实习生王白如


  来源:法治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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