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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9年09月05日 09:49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中秋节日氛围,中共贵溪市纪委办公室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股股长兼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彭和平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收受“红包”的问题。2013年4月至2019年5月,彭和平将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报销,并先后收受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对象的红包、礼品等财物。同时,彭和平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彭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市农业局童家鱼种场场长张显华私车公养的问题。2017年1月23日,张显华将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修理费发票在童家鱼种场财务上报销。2019年6月,张显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是面对反复通报充耳不闻、不顾持续高压我行我素的典型,影响恶劣、值得深刻反思。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知行合一、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牢记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从小事小节做起,越到重要节点,越要提高警惕、保持敬畏,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关键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追究顶风违纪人员,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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