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男子醉酒强行猥亵妇女案,被告人余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今年4月20日晚上9点多钟,余某酒后返回住处,走到小区某单元楼道前的配电箱处时,遇见妇女何某,余某一时冲动,突然上前从后方抱住何某,左手搂住何某的颈部,右手抓摸何某的胸部,并同时把何某往楼道里推,因何某大声喊叫并用力挣扎,余某见状便逃离现场。随后,何某与其丈夫在小区后面的沙坑里找到醉酒的余某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余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案发后,余某家属补偿被害人何某精神损失费1.6万元,得到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酒后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余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孔德明 黄小辉 记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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