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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首名非法上访人员被判刑

2019年03月28日 15:50    编辑:余亚男    新闻热线:0701-6690511

  2019年2月27日,随着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余江区潢溪镇彭某非法缠访闹访、寻衅滋事案尘埃落定,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这是余江区非法上访刑事判决第一案。

  潢溪镇彭某以无理诉求为由,无事生非,无理取闹,长期闹访、缠访、非法上访,以实施跳楼、自杀、泼汽油等极端行为及扬言制造极端影响相威胁,强拿硬要,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2016年9月27日,彭某以其父母农村危旧瓦房在宅改中被村民理事会拆除为由,到当地镇政府要求赔偿其30万,并跑到镇政府办公楼五楼试图跳楼自杀;当年10月,市两会期间,彭某到华侨饭店闹访。2017年2月23日,彭某进京非法上访,要求政府必须答应其提出的要求,否则到中南海做跳楼等极端行为;3月1日,彭某再次试图进京。4月,当地镇政府与彭某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

  彭某 停访息诉后,还不满足。2017年8月起,彭某又以该村2008年新农村建设财务问题、村委会干部违法违纪等问题为由经常到区委、区政府缠访闹访,扬言如不满足其个人要求,就到北京制造极端事件。2017年10月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彭某为给政府施压,故意买去北京的车票,隐藏行踪,制造进京信访假象。随后,又先后进省、进京非法上访。2018年3月27日,经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鹰潭市余江区公安局对彭某执行逮捕。


  来源:法治鹰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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