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鹰潭网讯 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刑事案件,汪某因其不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9月24日晚上22时许,汪某酒后骑摩托车回住处,途中,因想起前女友李某与其分手后,与张某同居在一起,十分气愤,遂骑摩托车窜至张某的租处,强行撬开房门,并持菜刀朝张某冲去,被李某拖住,张某报警后,民警赶来将汪某菜刀收缴并带回派出所给予批评教育;次日下午,汪某又擅自闯入张某的租处,张某再次报警,贵溪市公安局遂于当日决定对汪某非法侵入住宅案立案侦查,并对汪某执行刑事拘留。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携带凶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据此,遂作出如上判决。文/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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